证券代码:688200证券简称:华峰测控公告编号:2025-065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
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上述部分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公司监事会的情况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结合公司治理实际需求,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设置事项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职责。
二、调整董事会人数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切实保护股东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拟将董事会人数由6人调整为8人,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由4人调整为5人,增加1名职工董事,独立董事人数由2人调整为3人。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他董事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同时修订《公司章程》。
三、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众多,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中,全文关于“股东大会”的相关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表述,部分表述由“审计委员会”代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表述改为“高级管理人员”;在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新增“第二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此外,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也不再逐项列示。具体修订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进行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项,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管理部门实际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四、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制定,具体如下表所示:是否需要变更序号制度名称股东大会情况审批
1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是
2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是
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是
4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是
5投资决策管理办法修订是
6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是
7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是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8修订是
占用管理制度
9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修订是
10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修订否
1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否
12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否
13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否
14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否
15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否
16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修订否
17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修订否
18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修订否
19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修订否
20内部控制总体规则修订否
21内部审计制度修订否
22融资管理制度修订否
23子公司管理制度修订否
24委托理财管理办法修订否
25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修订否26财务管理制度修订否
2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修订是
28风险投资管理办法修订否
29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修订否
30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修订否
31反舞弊制度修订否
32市值管理制度修订否
3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制定否
3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制定否
35职务授权及代理制度制定否
上述拟修订和制定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除此之外,其余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