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夏克金)
本人夏克金作为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测控”“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勤勉、尽责、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关注公司经营发展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情况夏克金,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清华大学博士,SEMI国际半导体设备与材料行业协会中国技术委员会委员,1990年12月至1992年3月,任北京四通集团公司研究开发部项目经理;1992年4月至2000年11月,任香港迪艾电脑(北京)公司ATE部部门经理;2000年12月至2005年3月,任泰瑞达(上海)有限公司(Teradyne)技术应用经理;2005年4月至2006年9月,任安捷伦科技公司
(Agilent)服务支持经理;2006年10月至2011年7月,任惠瑞捷半导体科技(上海)
有限公司(Verigy)技术支持经理、中国公司总经理;2011年8月至2023年2月,任爱德万测试(中国)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总监、副总裁;2023年3月至今,任上海华泰软件工程公司高级顾问;2023年6月至今,任上海韬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2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公司的各项会议并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优势,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并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列席股东大出席董事会情况会情况独立董事姓名本年度应出席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次是否连续两次未列席股东大缺席次数董事会次数数数亲自参加会议会次数夏克金121200否4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在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在审计委员会担任委员。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有关要求,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认真研讨会议文件,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出席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2025年度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召开会议次数本人出席会议次数审计委员会66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4
提名委员会11(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会同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保持沟通,监督
公司有效执行内部控制流程;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紧密联系,沟通审计计划、审计重点及关键审计事项,督促外部审计机构按时保质完成年审工作,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开展现场履职工作,现场工作15天。通过现场参加股
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年度报告审计初审意见沟通会议、
行业展会参访、公司西安研发中心入驻活动等,对公司进行了更深入的考察和了解,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长效沟通,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生产经营、规范运作及财务状况等方面的汇报,为公司稳健和长远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做到及时沟通,公司相关人员积极配合,不存在拒绝、阻碍和隐瞒的情形,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支持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在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不存在上述情况。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情况
在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情况
在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在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相关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和相关监管规则的要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相关事项的审议和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在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在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在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并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选高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认为,上述董事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报告期内,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赵运坤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在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先后审议通过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事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调整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事项,以及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授予及相关配套事项。本人认为,上述事项
有利于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核心人员积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在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十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人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持续审核和监督,公司能够按照相关要求合理、规范地使用募集资金。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就会议审议事项独立、客观地做出决策,并就重大事项据实发表独立意见,对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诚信与勤勉的精神,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出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促进公司决策水平提升,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夏克金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