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测控”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就华峰测控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月1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3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29629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7.41元,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4297.53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13071.67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1225.8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3-00003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其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1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周期资金金额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
180589.6880589.6836个月
建设项目
2科研创新项目53206.4653206.46/
3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10000.00/
合计143796.14143796.14/
注1:“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延期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建设周期由24个月延至36个月。
注2:“科研创新项目”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项目投资总额由24410.32万元调整为53206.46万元。
2、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投资额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
180589.6879692.30
地建设项目
2科研创新项目53206.4636018.55
3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10000.00
合计143796.14125710.84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董事会前次对部分暂时闲置2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截止期限为2026年3月11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不出现现金管理断档期,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
(三)资金来源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发行名称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0年2月13日
募集资金总额164297.53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151225.86万元
□不适用超募资金总额□适用,51225.86万元截至2025年6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项目名称月30日累计投间
入进度(%)生产基地于2021年7月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12月陆续达到预定可使
98.70%
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用状态,研发中心及营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网络于2022年12月完工
科研创新项目67.70%/
补充流动资金100.00%/“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节100.00%/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是否影响募投项目实施□是□否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拟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投资行为。
32、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3、现金管理的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
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本次授权在投资额度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最近12个月(自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
下:
实际投入金额(万实际收回本金实际收益(万尚未收回本金金序号现金管理类型元)(万元)元)额(万元)
1定期存款57800.0049000.00489.018800.00
2七天通知存款8759.88--8759.88
合计489.0117559.88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万元)38359.88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10.74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利润(%)114.88
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万元)40000.00
目前已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17559.88
尚未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22440.12
注1:“实际投入金额”、“实际收回本金”为最近12个月内滚动使用后的累计金额;
注2:最近一年净资产、净利润为2024年年度合并报表净资产、净利润;
4注3:“目前已使用的投资额度”、“尚未使用的投资额度”为截至2025年11月30日的投资额度。
四、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
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
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
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
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
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对现金管理进行专项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及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2025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5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董事会前次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截止期限为2026年3月11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出现现金管理断档期,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6(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贾义真高楚寒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