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2025年4月,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
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年2月,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首次沟通,对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独立性、人员安排、审计重
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2026年4月,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再次沟通,就其自
身的独立性、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等事项进行沟通。
2025年年报审计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
计工作的会计师分别就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事项保持密切沟通。
三、总体评价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认真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报告。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