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于2026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柏超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五十七条规定,公司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相关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七条工资总额决定机制第七条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一)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一)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工资总额进行预算管理。公司董事、高级工资总额进行预算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参考,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参考,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总额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总额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展相协调。
(三)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
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
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中的其他条款不变。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郑柏超先生、陈志明先生、何宇先生、王芳女士及吴昌保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沈书豪先生、申屠宝卿女士、吴益兵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于2026年9月9日下午14时00分在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台州湾大道188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