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3证券简称:海正生材公告编号:2025-48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由12元/股(含)调整为17元/股(含),并同时对回购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延长至2026年2月27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2024年8月28日至
2026年2月27日。
●除上述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延长回购实施期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9日、2024年 9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4)、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36)。
2025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公司将回购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资金来源暨收到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司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8236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02678068股的比例为
0.73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0.53元/股,最低价为7.76元/股,支付的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14288602.3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本次调整回购方案的原因及主要内容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方案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12元/股(含),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
时为了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有效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拟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12元/股(含)调整为17元/股(含),并同时对回购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延长至2026年2月27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2024年8月28日至2026年2月27日。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延长回购实施期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四、本次调整回购方案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本次调整回购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综合考虑证券市场变化以及股份回购进展等因素,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17元/股(含),该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的150%,并同时将回购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该调整有利于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
本次调整股份回购方案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延长回购实施期限外,不涉及回购总金额的调整,回购用途未发生变化,调整后的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事项,不会对公司回购股份事项造成实质性影响。
五、本次调整回购方案的决策程序
本次调整回购方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相关风险提示
1、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可能带来本次
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提请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可能带来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若公司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可能带来全部或部分已回购未转让股份予以注销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发生本次回购实施过
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七、其他事项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八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