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3证券简称:海正生材公告编号:2025-28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比例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调整为每股派发现金
红利0.06005元(含税)。
●调整原因:自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股份回购,故本次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对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8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0.60元(含税)。截至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20267806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1256874股后的股本基数为
20142119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085271.64元(含税)。本
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8998849.64元
1(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21084121.2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9.38%。公司本年度不送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
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
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5)。
二、调整后利润分配方案
自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由1256874股增至1422364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因此,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1422364股后,公司本次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份数量为201255704股。
基于上述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变化,公司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0.06元(含税)调整至0.06005元(含税),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1)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原定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
=12085271.64÷(202678068-1422364)≈0.06005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5位);
(2)实际利润分配总额=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
2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0.06005×
(202678068-1422364)=12085405.03元(含税,本次实际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公司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具体日期。
综上所述,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为:以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20267806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
14223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005元(含税),利润分配总额为12085405.03元(含税,本次实际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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