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上市公司名称: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限公司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1-68801539
保荐代表人姓名:魏尚骅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2203室
联系方式:021-68801539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兴华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2203室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47号)批准,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正生材”)已于2022年8月16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本次公司发行新股的发行价为16.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45167543.56元,扣除发行费用94306379.8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50861163.68元。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担任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由中信建投证券完成持续督导工作,中信建投证券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已协助、督促上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协助和督促上市公司建立相应的内部制度、决策程序市公司建立相应的内部制度、决策程序及及内控机制,以符合法律法规和《上海内控机制,以符合法律法规和本规则的要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并确保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求,并确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知晓其在本规则下的各项义务。已明确知晓其在相关规则下的各项义务。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持续督促上市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已持续督促上市公司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公司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
决策所必需的信息,并确保信息披露真实、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并确保信息披准确、完整、及时、公平。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已
1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对上市公司制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文件的制作
作信息披露公告文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协提供必要指导和协助,并确保内容简明助,确保其信息披露内容简明易懂,语言浅易懂、语言浅白平实、具有可理解性;
白平实,具有可理解性。已督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告知并督促其不得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或协助公司隐瞒重要信息。
告知并督促其不得要求或者协助上市公司隐瞒重要信息。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承诺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其对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已督促相关主体
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对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
时的救济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间、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针对前款规定不能履约时的救济措施等进行充分信
的承诺披露事项,持续跟进相关主体履行息披露;已持续跟进相关主体履行承诺承诺的进展情况,督促相关主体及时、充分的进展情况,督促其及时、充分履行承履行承诺。诺;未发现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披露、际控制人披露、履行或者变更承诺事项
履行或者变更承诺事项,不符合法律法规、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本规则以及本所其他规定的,保荐机构和的情形。
保荐代表人应当及时提出督导意见,并督促相关主体进行补正。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上市公司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已督促上市公司
积极回报投资者,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符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符合公司发展阶合公司发展阶段的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制段的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制度,积极回度。报投资者。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持续关注上市
公司运作,对上市公司及其业务有充分了解;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调阅资料、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已持续关注上市
列席股东会等方式,关注上市公司日常经公司运作,对上市公司及其业务有充分营和股票交易情况,有效识别并督促上市了解;已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调
5公司披露重大风险或者重大负面事项。阅资料等方式,关注上市公司日常经营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核实上市公司和股票交易情况;本持续督导期间,上重大风险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市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风险或者重大负面事项。
遗漏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发表意见予以说明。
2025年6月12日、2025年6月13日、
2025年6月16日,公司股票交易连续
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出现严重异常波动的,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上市公司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的有关规定,属
6及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市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持续关注该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并提醒公司核查,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函查证,截至2025年6月16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
2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亦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发布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
常波动公告,公司已经履行信息披露及核查义务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控股股东、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已督促控股股
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7术人员履行其作出的股份减持承诺,关注及核心技术人员履行其作出的股份减
前述主体减持公司股份是否合规、对上市持承诺,前述主体在本持续督导年度内公司的影响等情况。未减持公司股份。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已持续关注上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关注上市公司
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其合
8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督促其合理使用募
理使用募集资金并持续披露使用情集资金并持续披露使用情况。
况。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海正生材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的风险事项如下:
(一)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2025年,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稳步推进,主营产品产销量呈现增长趋势,公司
不断深耕和拓宽国内市场,销售额实现增长。但是受下游政策推行未及预期,聚乳酸产业产能扩张远高于市场需求增长,行业竞争“内卷”加剧,聚乳酸售价持续下探,压缩了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空间。本报告期内利息收入和汇兑收益同比减少,导致财务费用增加。募投项目在建工程部分转固,导致折旧、税金等费用增加,进而压缩了本期利润。公司2025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86.53万元,同比下降72.21%。
2026年,公司仍面临经营业绩持续承压的风险。若行业“内卷”竞争态势未
能得到有效缓解,聚乳酸价格持续低位运行,同时叠加公司年产7.5万吨聚乳酸项目投产后带来的新增折旧、摊销及市场开拓费用,短期内可能导致公司毛利率进一步下降,甚至出现业绩亏损的风险。
3(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1、核心技术泄露的风险
公司是一家打通了“乳酸—丙交酯—聚乳酸”全工艺产业化流程、掌控了从
材料合成到市场应用各环节关键技术、实现聚乳酸规模化生产和销售的公司,如果公司因核心技术相关信息管理不善、核心技术保护不力等原因导致核心技术泄露,将导致公司不再具有技术领先优势,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2、技术开发滞后的风险
聚乳酸的应用范围广阔,下游需求多变。公司需要保持技术开发,使产品不断升级换代以满足下游市场的需求。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对市场需求和技术路线的发展趋势做出正确预判并及时做出准确决策,不能保持持续创新能力,无法及时开发出适应市场需求的产品,则可能会在技术升级迭代的进程中处于落后地位,将对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行业地位产生不利影响。
3、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为公司专利及非专利技术的重要参与人,并担任现有研发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拥有一支成熟稳定、专业能力强的核心技术人员队伍,并不断吸引优秀人才的加入,是公司持续创新和保持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保障。随着行业竞争日益激烈,业内企业对优秀技术人员的需求日渐增加。若因为激励机制有效性不足、工作满意度下降等原因导致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将对公司的研发实力及技术领先优势造成负面影响。
(三)经营风险
1、主要供应商集中相关的风险
公司供应商相对集中,若公司未来与主要供应商的合作出现不利变化,或主要供应商自身的生产经营发生不利变化,导致公司供货紧张、产能受限或者采购成本增加,可能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2、原材料价格上涨或无法及时供应的风险
在原材料价格方面,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高光纯乳酸,目前制造乳酸所用的
4发酵原料以玉米等农作物为主。玉米价格的波动会传导至聚乳酸行业。玉米的价
格一方面受种植面积、生产效率、玉米品质、农药化肥价格、气候等影响,另一方面受国际市场玉米行情、燃料乙醇行业的发展、国际油价等影响,价格形成机制较为复杂。此外,公司生产需使用的高光纯乳酸在发酵工艺及精馏工艺等方面的要求比普通乳酸更高,目前国内高光纯乳酸的供应商较为集中。若未来原材料价格发生大幅上涨,将导致公司生产成本随之增加;此外,原材料价格波动向终端消费市场传导,将不利于聚乳酸下游市场的拓展,限制聚乳酸行业规模的增长,对公司的盈利造成不利影响。
在原材料供应方面,作为生产聚乳酸的关键原料,高光纯乳酸及丙交酯的供应情况对聚乳酸行业具有较为明显的影响。随着以海正生材为代表的国内聚乳酸企业规划生产线的陆续建成投产,国内聚乳酸企业对高光纯乳酸的需求量将进一步增加,若高光纯乳酸的供应量无法得到保证,将对公司聚乳酸的产量造成直接的负面影响,导致公司单位生产成本增加,销售规模受到限制,收入增长不及预期,盈利能力下降。
3、主要客户集中的风险
公司聚乳酸产品市场需求量较大,但由于公司前期产能有限,产品优先满足现有客户的需求,导致客户集中度较高。若未来公司新客户拓展不及预期,且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出现不利变化,或主要客户自身的生产经营发生不利变化,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负面影响。
4、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随着国内外环保政策趋严以及“限塑禁塑”时间表的稳步推进,国内聚乳酸行业逐步完成了从“两头在外”的局面向“内外双循环”格局的转变,国内外聚乳酸产品下游市场迅速扩大,公司现有竞争对手均有增加聚乳酸产能的计划,同时也有部分企业不同程度地掌握了聚乳酸的生产工艺,并已着手新建聚乳酸产能。
若国内外聚乳酸产能的大幅提升可能改变目前聚乳酸市场供求局面,导致聚乳酸行业的市场竞争加剧,使公司面临来自国际传统巨头和国内新进企业的双重竞争,也可能导致聚乳酸的市场价格出现下降。如果公司不能把握行业发展趋势,持续技术创新,拓展下游市场,降低生产成本,则会面临盈利能力下滑的风险。
55、公司业务拓展受下游市场影响较大的风险
公司的生产经营与下游市场的发展情况息息相关,而下游市场的发展情况受宏观经济发展、法律法规政策、国际贸易形势、居民消费升级等宏观因素,以及生产技术发展、行业竞争情况等多种因素影响。若未来下游市场的产业景气度下降,下游市场规模萎缩,导致公司面临需求不足甚至下滑的情况,将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公司下游市场的拓展对政策存在依赖。
6、环境保护风险目前,公司采用“两步法”工艺,以乳酸为原料制造聚乳酸,生产过程会产生废水、废气和固废污染物,如果对污染物处理不当,则可能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公司在生产经营中存在因污染环境,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被相关主管部门处罚,进而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此外,随着国家环保政策日益严格,环境污染治理标准日渐提高,为适应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公司未来可能需要加大环境保护相关的投入,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公司的生产经营成本。
7、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生产具有生产工序复杂、工艺条件严格的特点。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安全监管不够严格、生产人员违反相关操作规程等原因而引发安全事故,导致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公司受相关主管部门处罚的风险。此外,为应对安全生产以及员工职业健康的相关要求,公司的合规成本可能会上升,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公司的生产经营成本。
(四)财务风险
1、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公司的毛利率受产品供需关系、市场竞争情况、产品运输费用、产品销售价
格、原材料采购价格、员工薪酬水平、产能利用率以及外部环境等因素的影响。
如上述因素发生持续不利变化,公司无法持续依靠技术优势保持产品和服务的较高附加值,将可能导致公司的毛利率下滑,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负面影响。
2、汇率波动的风险
6公司向境外客户销售产品均采用外币结算,外币的汇率波动将对公司境外销
售业务的盈利能力产生直接影响。若未来公司境外销售业务规模持续扩展,汇率波动剧烈且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应对,则汇率波动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存货跌价的风险
若因公司产品质量不稳定导致存货无法正常销售,或市场价格发生大幅下降等情形出现,将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从而产生存货跌价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
4、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截至目前,公司享受有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若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未来不符合相关税收优惠的申请条件,可能导致公司不再享受上述优惠税率,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五)行业风险
虽然聚乳酸的生产工艺和技术不断改进,但聚乳酸的市场价格仍明显高于传统不可降解塑料。因此,公司下游塑料制品行业受材料价格因素驱动自发采用聚乳酸替代传统不可降解塑料的动力较低,环保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特别是“禁塑、限塑”相关政策)仍是目前国内推动聚乳酸替代传统不可降解塑料的主要因素。
尽管目前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但是如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对聚乳酸应用的支持力度减弱,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际执行力度不及预期,则会导致公司所处的政策环境不利于公司发展,对公司拓展下游市场,消化产能造成不利影响,也可能导致市场供需情况发生变化而对公司产品价格及毛利率产生不利影响。
(六)宏观环境风险
在国际政治、经济形势日益复杂的背景下,尤其是随着中美贸易摩擦的加剧,贸易整体环境和政策的变化存在不确定性。如果相关国家政治经济环境恶化,或实施对公司存在不利影响的贸易政策与贸易保护措施,或产生国际贸易摩擦,将
7会对公司产品向境外销售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对公司整体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海正生材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5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本期比上年主要会计数据2025年2024年同期增减2023年(%)
营业收入851694084.75845191362.620.77753316994.84
利润总额17640235.5747185895.31-62.6253293705.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9865281.0335504616.42-72.2143548985.60
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6488623.4631228894.35-79.2240316020.72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0843116.6938835199.80-46.33163032485.28
净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477096164.381491555627.72-0.971481265073.16
资产
总资产2047524283.402065606241.64-0.882050517959.42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本期比上年同主要财务指标2025年2024年2023年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50.18-72.220.2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50.18-72.220.2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0.030.15-80.000.20收益(元/股)
减少1.72个百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662.382.97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减少1.66个百
0.442.12.75
净资产收益率(%)分点
增加0.24个百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3.473.233.44分点
2025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变动的原因如下:
受市场竞争影响,公司产品销售价格面临下行压力,致使产品利润空间承压,营收基本未变的情况下,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减少72.21%。
8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技术优势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纯聚乳酸树脂及其衍生材料的研究和开发。发展至今已经形成10余个系列、30余种细分牌号的聚乳酸绿色新材料产品矩阵,全面满足下游客户对聚乳酸在物理性能、机械性能、加工性能等方面的要求。公司作为国内较早进入聚乳酸行业的企业之一,在没有可以直接借鉴的产业化生产经验的条件下,长期、持续投入研发,并不断改进生产工艺,攻克了从乳酸酯化环化到聚乳酸合成的“乳酸—丙交酯—聚乳酸”全工艺产业化流程,掌控了从材料合成改性到市场应用的中下游各个环节关键技术。特别地,针对国外企业在聚乳酸关键工艺环节上对中国的封锁,公司历史性地突破了“卡脖子”技术,实现了聚乳酸产业链的完全国产化,使我国在聚乳酸制造这一重要细分领域彻底摆脱了对国外的依赖。
(二)人才优势
公司拥有一批行业经验丰富、专业能力过硬、人员结构合理的研发队伍。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研发技术人员为49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比例为
10.82%。公司在国内聚乳酸行业走在前列,发展时间相对较长,相关的人才储备丰富,在行业内具有明显的人才优势,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经过多年的探索和磨合,公司建立了符合公司自身情况的人才选拔、培养和激励机制,通过实施积极的人才战略,聚集了一批聚乳酸行业内的优秀人才,形成了高层次的管理团队和技术团队。随着产能的新建以及现有生产线的改造升级,公司对高端人才的需求在未来也将进一步增加。
(三)品牌优势
虽然国内的聚乳酸生产企业起步晚于国外企业,但是通过多年的行业深耕,公司产品的质量已经成为国内市场的标杆,并与国外领先企业达到同一水平。公司一直注重品牌的树立和维护,全方位提升研发水平、产品质量、销售服务及需求响应能力,致力于打造良好的品牌形象。随着公司产品行销海内外,公司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产品品牌在全球聚乳酸市场享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形成了良好的品牌效应。因此,相对于新进入行业的企业,公司具有一定的品牌优
9势。
(四)认证优势
公司的产品已取得美国 FDA 食品接触安全认证、日本的合规性认证,并完成欧盟的 REACH注册。除部分定制牌号外,公司产品均符合工业堆肥降解测试标准,已通过美国生物降解塑料研究所(BPI)、德国标准化协会认证中心
(DINCERTCO)等机构的认证。广泛的认证有利于公司的产品在全球各地市场的销售。
此外,公司目前承担聚乳酸生产的两个主体均取得了覆盖聚乳酸树脂的设计开发和生产的“三体系认证”,包括: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 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025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2025年度,公司全年研发投入2958.90万元,较去年增长8.49%。
2025年度,公司新申请发明专利12项,新获授权发明专利4项,参与10余
项国家标准起草。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845167543.56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94306379.88
二、募集资金净额750861163.68
减:
10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545627342.84
本年度使用金额123349347.08暂时补流金额现金管理金额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2503.10
其他-具体说明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33778993.79
其他-具体说明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115660964.45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
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海正生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持股占比
姓名职务直接持股数量(股)号(%)
1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7856006138.76
董事、总经理、
2陈志明24800001.22
核心技术人员
2025年度,海正生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
司股份未发生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11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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