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彭松,作为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正生材”)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任期内(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13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行使法律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彭松,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9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珠海证券有限公司研究部分析师、深圳证券时报社有限公司新闻部记者、深圳证券时
报传媒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中心副主任、深圳证券时报社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舆情中
心主任、深圳怀新企业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深圳时新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合伙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彭松先生现任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2月至2024年3月,任海正生材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我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
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我没有从该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
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在本人2024年的任期内,公司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2次董事
1会,并召开了1次临时股东大会,我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参加董事会情况会情况董事是否连续应参加以通讯姓名亲自出委托出缺席次两次未亲出席股东大董事会方式出席次数席次数数自参加会会的次数次数席次数议彭松22200否0
我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我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对相关工作提出了意见与建议,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计召开1次会议,我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2024年度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免去公司董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在本人2024年的任期内,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本人2024年的任期内,我通过参加董事会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
2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
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公司一如既往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及时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能准确传递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需的材料与信息,为本人履职提供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在本人2024年的任期内,未涉及审议公司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在本人2024年的任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在本人2024年的任期内,公司未涉及相关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在本人2024年的任期内,未涉及审议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在本人2024年的任期内,公司未发生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在本人2024年的任期内,公司未发生财务负责人变更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3在本人2024年的任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
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在本人2024年的任期内,公司未发生提名董事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在本人2024年的任期内,本人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我认为2023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根据公司相关绩效考核、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同行业薪酬水平等方面确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评方式、方法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绩效管理过程合理,薪酬水平符合行业及地区相关标准。
除上述事项外,在本人2024年的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签名:彭松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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