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德科立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胜、杨帆被保荐公司代码:688205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1号),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科立”、“公司”或“上市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432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48.5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79763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94353980.82元。本次发行证券已于2022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泰海通”)担任其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2022年8月9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43号),德科立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3464021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63.5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9999973.71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7149951.88元。本次发行证券已于2023年9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国泰海通作为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继续承担持续督导责任。
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持续督导期内(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进行持续督导,现就2024年度持续督导情况报告如下:
1一、2024年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项目工作内容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
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持续督导的内容和作制度,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持续督导的重点,督导公司履行有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内容和重点,督导公司履行有关上市公司规范信守承诺和信息披露等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运作、信守承诺和信息披露等义务,审阅信息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机构提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
交的其他文件,并按保荐办法要求承担相关持机构提交的其他文件,并按保荐办法要求承担续督导工作。相关持续督导工作。
2、根据上市规则规定,与公司就持续督导期保荐机构已与上市公司签署了保荐协议,协议
间的权利义务签订持续督导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保荐机构已协助和督促上市公司建立相应的
3、协助和督促上市公司建立相应的内部制度、内部制度、决策程序及内控机制,以符合法律决策程序及内控机制,以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法规和上市规则的要求,并确保上市公司及其规则的要求,并确保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核
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知晓其在上市规则下的心技术人员知晓其在上市规则下的各项义务。
各项义务。
4、持续督促上市公司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保荐机构已持续督促上市公司充分披露投资
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并确保信息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并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5、对上市公司制作信息披露公告文件提供必保荐机构已对上市公司制作信息披露公告文
要的指导和协助,确保其信息披露内容简明易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协助,确保其信息披露内懂,语言浅白平实,具有可理解性。容简明易懂,语言浅白平实,具有可理解性。
6、督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保荐机构已督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信息披露义务,告知并督促其不得要求或者协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告知并督促其不得要求助上市公司隐瞒重要信息。或者协助上市公司隐瞒重要信息。
7、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承诺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其对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
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救济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针对前款规定的承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对承诺
诺披露事项,持续跟进相关主体履行承诺的进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力展情况,督促相关主体及时、充分履行承诺。
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救济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披露、履
行或者变更承诺事项,不符合法律法规、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应当及时提出督导意见,并督促相关主体进行补正。
8、督促上市公司积极回报投资者,建立健全保荐机构已督促上市公司积极回报投资者,建
2项目工作内容
并有效执行符合公司发展阶段的现金分红和立健全并有效执行符合公司发展阶段的现金股份回购制度。分红和股份回购制度。
9、持续关注上市公司运作,对上市公司及其
保荐机构已持续关注上市公司运作,对上市公业务有充分了解;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
司及其业务有充分了解;通过日常沟通、定期
调阅资料、列席股东大会等方式,关注上市公回访、调阅资料、列席股东大会等方式,关注司日常经营和股票交易情况,有效识别并督促上市公司日常经营和股票交易情况。本持续督上市公司披露重大风险或者重大负面事项,核导期间,上市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实上市公司重大风险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大风险或者重大负面事项。
整。
10、重点关注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如下事项: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
(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
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未出现该等事项。
(五)上交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出现上述情形的,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
进行专项现场核查,并在现场核查结束后15个交易日内披露现场核查报告。
11、关注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况,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督促上市公司及时按照上市规则履行信息披该等事项。
露义务。
12、上市公司日常经营出现下列情形的,保荐
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
表意见并披露:
(一)主要业务停滞或出现可能导致主要业务停滞的重大风险事件;
(二)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
(三)未能清偿到期债务;
该等事项。
(四)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核心技术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五)涉及关联交易、为他人提供担保等重大事项;
(六)本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情形。
13、上市公司业务和技术出现下列情形的,保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公司核该等事项。
心竞争力和日常经营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
3项目工作内容
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意见并披露:
(一)主要原材料供应或者产品销售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
(三)核心知识产权、特许经营权或者核心技
术许可丧失、不能续期或者出现重大纠纷;
(四)主要产品研发失败;
(五)核心竞争力丧失竞争优势或者市场出现具有明显优势的竞争者;
(六)本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情形。
1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
现下列情形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和日常经营
的影响、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以
及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意见并披露: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
(一)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该等事项。
(二)质押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超过所持股份
80%或者被强制平仓的;
(三)上交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情形。
15、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保荐机构已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履行其作出的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履行其作
股份减持承诺,关注前述主体减持公司股份是出的股份减持承诺,持续关注前述主体减持公否合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等情况。司股份是否合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等情况。
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使用以及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
16、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项进行了持续关注,督导公司执行募集资金专制度与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投资项
户存储制度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于2025年4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月12日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出具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4年度,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
下:
2024年2月22日,保荐机构发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
17、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情况。
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4年4月25日,保荐机构发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4项目工作内容2024年4月25日,保荐机构发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年4月25日,保荐机构发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4年7月8日,保荐机构发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4年7月8日,保荐机构发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年7月31日,保荐机构发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4年8月27日,保荐机构发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年8月27日,保荐机构发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18、保荐机构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如有)不适用
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国泰海通持续督导人员对上市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
事先或事后审阅,包括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公告、董事会会议决议及公告、监事会会议决议及公告、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报告和其他临时公告等文件,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市公司严格按照证券监督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光电子器件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光收发模块、光放大器、光传输子系统领域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公司核心技术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是企业发展的原动力。公司产品的核心技术依赖于持续的研发投入和研发创新,如果出现核心技术保护不利或核心技术人员外流导致关键技术外泄、被盗用或被竞争对手模仿的情形,则可能对公司的技术创新、业务发展乃至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部分核心原材料依赖境外采购的风险
公司产品生产所需的泵浦激光器、通用芯片等主要向境外供应商进行采购,海外厂商在相关领域占据着主导地位。由于国际政治局势、全球贸易摩擦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公司核心原材料境外采购可能会出现延迟交货、限制供应或提高价格的情况。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及时获取足够的原材料供应,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无法收回的风险
公司根据客户的历史交易记录和销售规模,给予客户一定的货款结算周期。
2024年12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22224.80万元,应收票据账面价值
为27943.00万元,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22.96%。公司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较大。未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的余额将随之增长。如果主要客户的财务状况突然出现恶化,将会给公司带来应收账款、应收票据无法及时收回的风险。
2、存货规模较大的风险
62024年12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35406.15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
为16.20%,公司的存货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的比例维持在较高水平。公司保持一定的存货规模能够保障生产经营的稳定性,但如果原材料、库存商品的价格出现大幅下滑或者产品销售不畅,而公司未能及时有效应对并做出相应调整,公司将面临存货跌价的风险。
(四)行业风险
1、行业政策变化风险
光通信行业是国家重点扶持的战略性产业,国家和地方政府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光通信产业发展的政策,从税收减免、财政补贴、企业融资、技术研发、进出口、人才引进、知识产权等多个方面扶持行业内企业发展,为光通信产品带来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公司近年来充分受益于相关产业政策所带来的良好市场环境,若国家有关行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可能对公司战略发展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近年来,光通信产业的市场关注度持续提升,大量企业涌入这一赛道,导致产品同质化竞争加剧,价格承压明显。头部企业通过技术壁垒和供应链整合持续扩大优势,而中小厂商面临研发投入不足、成本管控薄弱的挑战,市场份额可能被挤压。同时,国际巨头加速布局亚太市场,本土企业需应对技术专利竞争和全球化供应链的双重压力。如果公司不能在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市场开拓等方面持续提升,将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宏观环境风险
1、国际贸易摩擦风险近年来,全球贸易摩擦进一步加剧,相关国家采取增加关税或扩大加税清单等限制进出口的国际贸易政策,公司境外客户可能会减少订单、要求公司产品降价或者承担相应关税等措施,境外供应商可能会被限制或被禁止向公司供货,从而对公司原材料进口和产品出口等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72、海外经营环境变化的风险
海外市场是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海外设有子公司,公司海外业务受到特定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局势变化、行业监管政策变动、知识产
权保护、不正当竞争、进出口许可、货币汇率波动及公司整体管控能力等多种因
素的影响,随着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涉及的法律环境将会更加复杂,若公司不能及时应对海外经营环境的变化,会对海外经营的业务带来一定的风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单位:元本期比上年同主要会计数据2024年2023年期增减(%)
营业收入841304704.02818505526.692.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455113.0192104466.209.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73813091.1056173157.6531.40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1092361.4917430328.941111.06本期末比上年主要会计数据2024年末2023年末同期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242260596.752169349909.003.36
总资产2620439027.922559593576.622.38本期比上年同主要财务指标2024年2023年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830.786.4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820.785.1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610.4827.08
股收益(元/股)
减少0.04个百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554.59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增加0.54个百
3.342.80
均净资产收益率(%)分点
8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增加2.21个百
12.3110.10
(%)分点
上述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1、受益于 AI、算力基础设施建设的爆发式发展,公司在数通领域实现 DCI
业务的高速增长,助力公司营收规模稳步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4130.4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045.5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07%,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7381.3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40%,主要系公司不断增强产品优势,实现产品销售增长的同时优化产品结构,高毛利产品交付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109.24万元,较上年同
期增长1111.06%。主要系前年度销售在2024年度实现回款,同时本年度公司重视客户质量,加强应收款项管理所致。
3、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10353.38万元,同比增长25.20%,占营业收
入比重为12.31%。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对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投入,其中 DCI 设备、宽谱放大器、数据中心光模块、相干模块等研发项目投入增长较快。研发投入中,材料耗损、系统开发、试验检验测试等支出4359.11万元,同比大幅增长151.46%。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技术创新与研发优势
1、丰富的技术储备
公司是光通信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自主创新,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及研发体系建设。凭借长期的技术积累,公司陆续承担了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863项目、省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等
项目 10余项,“WDM超长距离光传输设备项目”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超长跨距光传输系统五阶非线性和四阶色散智能补偿技术及其应用”荣获江苏信息通信行业科学技术一等奖,参与起草的《40Gbit/s/100Gbit/s强度调制可插拔光收发合一模块》等8项行业标准获得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颁布的科学技术一等9奖。研发团队中,李现勤博士主持起草了《YD/T 3025-2016 小型化掺铒光纤放大器》国家通信行业标准。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获得236项知识产权,其中发明专利37项、实用新型专利121项、外观设计专利5项;累计取得软件著作权54项、商
标19项;主持和参与制定国家标准3项,行业技术标准39项。
2、可持续的自主研发能力
公司通过二十余年的行业经验积累,对行业发展具有深刻的认识,熟悉行业发展周期,对行业动态和市场走向具有敏锐的洞察力。在此基础上,公司建立了光收发模块、光放大器、光传输子系统三大技术平台,形成以高速率、长距离、模块化为主要特点的核心技术,拥有江苏省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企业分站,并与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共同建设了联合创新中心,完善的研发架构为公司研发活动提供了良好平台。同时,公司拥有一支人员素质高、稳定性强的研发人才队伍,形成了包含市场调研、需求分析、技术研究、产品开发、生产制造、产品测试、系统集成等各个环节的研发体系。
(二)产品结构优势
下游客户对光电子器件产品在性能指标、应用领域和实施场景等方面有诸多
差异化需求,多元化的产品体系可以在提高客户满意度的同时发掘更多市场需求。
公司经过持续的研究开发、技术积累和产品创新,形成了包括光收发模块、光放大器、光传输子系统在内的多元化产品体系,各类产品技术之间深度融合、相互促进,产生了较强的协同效应。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光通信骨干网、承载网、接入网、5G前传、5G中回传、数据链路采集、数据中心互联、特高压通信保护等
重要领域,多元化的产品结构有助于公司全方位满足市场差异化需求,有利于公司深耕现有客户资源,拓宽新产品销售渠道,能够有效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三)制造工艺优势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专注于光电子器件的研发和生产制造,经过长年的生
10产实践,逐步完善各项生产工艺,具备从芯片封测、器件封装、模块制造到光传
输子系统设计制造等垂直制造能力,公司通过自研自制部分专有测试设备,搭建自动化测试平台,有效提升了生产设备利用率,形成了具有自主创新的制造工艺优势,具体主要体现在:
序号技术名称先进性
该封装技术用于高速激光模组和高速接收器模组的封装,在光学上采用了多种透镜组合,对激光器的模斑进行变
1高速光学器件封装技术换,使其与光纤模斑匹配,从而达到最佳的耦合性能,有
效地提升了传输速率,目前已可满足 100G、200G及 400G产品的应用要求,具备向 800G及更高速率迭代的潜力。
该技术为公司自有知识产权的先进制造技术,用于实现高高速激光发射模组和激速激光发射模组和激光接收模组的平台化、简单化、可控
2 光接收模组生产制造平 化的生产制造。整个先进制造技术包含 CWDM 耦合软件
台技术 系统、基于MWDM的 OAM测试系统、多功能 OSA控制系统软件等。
该技术用于实现高速光收发模块的平台化、简单化、可控化的生产制造。整个制造技术包含自动测试装置统一部署软件技术、生产数据平台管理技术、制造流程管理与执行
高速光收发模块生产制系统、生产指标设计系统、研发辅助调测平台技术、老化
3
造平台技术 监控系统和 ERP 辅助系统等。该技术显著提高了模组的复用性,缩短了软件开发周期,加快了产品导入进度,整个自动化软件系统具有高复用性、低耦合性、高鲁棒性等特点。
该技术秉承平台化、模块化理念,为光放大器产品生产,光放大器生产制造平台
4设计通用的工装夹具、自动测试系统以及生产信息管理系
技术统,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四)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成立二十余年来,产品和研发始终坚持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导向,重视并积极参与国内外客户的技术研发和新产品开发,坚持贴近客户、服务客户、紧密合作,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有价值的服务。
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经营策略,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可,实现了公司与众多客户的互利合作、共同成长。目前,公司客户分布全球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覆盖电信设备制造商、数据通信设备制造商、电信运营商、数据运营商和专网等多个领域。公司长期服务中兴通讯、中国移动、中国电信、Infinera、Ciena、国家电网、烽火通信、中国联通、诺基亚及 ECI 等优质客户。公司优质的客户资
11源以及与客户间稳定的合作关系已成为公司较为突出的竞争优势。
上述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在2024年度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技术序号核心技术名称技术先进性来源该封装技术用于高速激光模组和高速接收器模组的封装,在光学上采用了多种透镜组合,对激光器的模斑进高速光学器件封自主行变换,使其与光纤模斑匹配,从而达到最佳的耦合性装技术 研发 能,有效地提升了传输速率,目前已可满足 100G、200G及 400G 产品的应用要求,具备向 800G 及更高速率迭代的潜力。
该技术为公司的高速光收发模组研发带来了强劲的支
高频电路板设计自主撑,依照该电路板设计技术,即可实现高频信号的高频技术研发阻抗配合,实现良好的信号完整性,从而成功实现高速光收发模块性能。
该技术依托于自主研发的半导体光放大器自动控制技
术和软件自动补偿算法,在满足符合技术标准的高精度高速光收发模块 自主 光功率监控的前提下,成功突破了 100Gbps光信号在中长距离传输技术研发距40公里和长距80公里的稳定传输,达到了国家“十四五规划”中重点列出的 5G 新基建所需的长距离传输需求。
该技术是结合光收发模块射频开发实践而形成的自有的先进高频仿真技术。该技术的核心包括仿真建模规自主范、模型等效简化方法、射频传输线优化方法以及基于
4高频仿真技术
研发脚本的参数自动优化算法等,可实现设计前期射频传输线的简单、快速、准确的建模,缩短射频仿真周期,加快产品开发进度。
该技术主要用于 100G、200G、400G等光收发模块,用于满足高频电磁干扰要求、电磁辐射要求、高速光收发模组散热的结构设计要求。该技术采用多层防护的模高频结构设计技自主
5式,使用军品级导电胶水,在恒温恒湿的万级净化环境
术研发
中通过精密点胶机严格控制胶量、固化时间,达到理想的截面形状和压缩率,从而达到可靠的导电连续性,最终实现有效的电磁屏蔽和衰减。
该技术用于实现高速光收发模块的平台化、简单化、可高速光收发模块自主控化的生产制造。整个制造技术包含自动测试装置统一
6生产工艺平台技
研发部署软件技术、生产数据平台管理技术、制造流程管理术
与执行系统、生产指标设计系统、研发辅助调测平台技
12技术
序号核心技术名称技术先进性来源
术、老化监控系统和 ERP 辅助系统等。该技术显著提高了模组的复用性,缩短了软件开发周期,加快了产品导入进度,整个自动化软件系统具有高复用性、低耦合性、高鲁棒性等特点。
该技术为公司自有知识产权的先进制造技术,用于实现高速激光发射模
高速激光发射模组和激光接收模组的平台化、简单化、组和激光接收模自主
7 可控化的生产制造。整个先进制造技术包含 CWDM 耦
组生产工艺平台研发
合软件系统、基于MWDM的 OAM 测试系统、多功能技术
OSA控制系统软件等。
该技术利用光源调节技术,在光放大器的中间级调整光源光谱,使光放大器总体增益平坦。通过总体增益谱的增益平坦滤波器自主反馈控制,实现插损和谱线的精确调节,从而精确设计
8
设计技术 研发 GFF谱线,实现大带宽内的 1dB以内的平坦度要求。此方法相较于传统技术在输出端设计 GFF 更加准确,不涉及二次补偿光谱烧孔效应,技术领先。
该技术利用小器件、定制化的合成器件,小弯曲半径光纤,可靠的盘纤工艺,以及紧凑型的电路设计,实现单小型化光放大器自主
9 波或窄带 10dBm 左右功率输出,增益 10~20dB。带电
技术研发
模 块 尺 寸 小 于 45*15.5*9mm , 纯 光 模 块 小 于
35*15*5.5mm。
该技术在电路上利用多种自动控制手段,实现带 ASE补偿的自动增益控制、自动功率控制、自动电流控制、
光放大器控制技 自主 自动温度控制等,控制精度+/-0.2dB;多种控制模式可
10
术研发以切换,实现上下电、上下波的瞬态控制等。本技术与其他复杂的控制技术相比,性价比较高,是经过批量产品验证的可靠技术。
该技术通过系统实验,调整半导体光放大器输入输出功率以及增益特性,使 SOA 工作在线性区,系统可以无误码传输。经过优化的半导体光放大系统,在不同控制半导体光放大器 自主 模式下,实现 O Band多波线性放大,主要应用于 100G
11
技术 研发 及以上长距离传输,弥补了 O Band 高速率、长距离传输的技术短板。通过载流子寿命优化设计,实现高功率宽谱 SOA,主要应用于 C++ Band、L++ Band、C+L Band多波放大。
该技术基于 XFP、QSFP、CFP2、OSFP 等封装形式,参考光收发模块控制协议,实现了光放大器的热插拔功热插拔光放大器 自主 能。该技术可以实现单波、多波甚至 VGA 光放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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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研发 波功率较低,一般在 10dBm左右;多波 VGA增益可调
10dB,功率可达 20dBm 以上。该技术有效推动了光放
大器产品的标准化、模块化进程,节省了用户的系统开
13技术
序号核心技术名称技术先进性来源发成本,利于现场维护,深受市场欢迎。
该技术在一个光放大模块内,通过共享泵浦或者独立泵阵列光放大器技自主浦方式,实现了8、16及更多路数的独立光放大。该技
13
术 研发 术能够实现 10~25dB 增益,输出 20dBm 以上,主要应用于全光网、ROADM 系统中。
该技术利用光纤的受激拉曼散射原理,实现光信号的前置或后置拉曼放大。后置拉曼可实现 10~30dB左右增益拉曼光放大器技自主
14 多波放大,增益平坦<=1.5dB,噪声<=0dB。拉曼光放大
术研发
器包括1阶、2阶、高阶以及混合拉曼等类型,主要应用于超长距光传输系统,处于业内领先水平。
该技术利用内部光开关,把大增益范围进行分段,分段后的小增益范围通过光开关切换,可以降低小增益时内低噪声光放大器 自主 部 VOA的插损,有效降低小增益时的噪声。另外,也
15
技术 研发 可以通过控制中间接入损耗和波长的关系,减少WDL效应,有效减小低增益时的噪声。上述设计可以降低噪声 0.5~2dB以上,提高了系统性能,处于业内领先水平。
该技术优化了光放大器光路设计,采用可调衰减器补偿全程增益,结合增益平坦技术,可以实现增益调节范围增益可调光放大自主
16 10~20dB 左右,增益平坦度小于 1dB,功率输出大于
器技术研发
20dBm。基于本技术的光放大器产品兼容多种固定增益产品,适用场景广泛,性价比高。
该技术利用多模泵浦、铒镱共掺技术实现高功率光放
高功率光放大器自主大,具备泵浦冗余、多光口输出、自动功率控制等功能,
17
技术 研发 总体输出功率可以达到 30~37dBm,适用于有线电视光网络,技术处于业内一流水平。
该技术基于掺铒光纤不同的光路结构,开发出 C band、自主 C+L Band 宽带 ASE 光源产品,该类型产品功率谱稳定
18 ASE光源技术
研发 性可达到常温下+/-0.02dB/8h,广泛应用于系统或器件测试。
该技术利用数字控制方式,通过高速采样及自动反馈控制,优化控制算法,实现光放大器的数字式控制、多种数字控制光放大自主
19 工作模式、瞬态控制等功能。该技术输出功率 20dBm
器技术研发以上,典型情况下瞬态小于+/-1dB,主要应用于单波、多波光放大器产品。
该技术基于光放大器的光路和控制技术,集成了分光无源模块控制技自主
20 器、WDM、光开关、VOA、Mux/Demux等,开发出特
术研发
定功能的无源模块,在光通信系统中应用广泛。
扩展波段光放大 自主 该技术通过掺杂光纤、拉曼、半导体技术,实现 L++扩
21
器技术 研发 展波段 EDFA,L++扩展波段 SOA 放大器。L++ EDFA
14技术
序号核心技术名称技术先进性来源
输出功率高达 27dBm,L++ SOA 应用于单波及多波放大。L++扩展波段放大器,主要应用于 400Gbps长距离干线网。
该技术应用于 1U、2U、3U、5U、10U等 19/21英寸机
框式光传输子系统设备平台,设计布局合理,符合绿色光传输子系统框 自主 节能设计原则,业务单板速率兼容 10G-400G,能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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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设计技术研发现完整的光传输系统功能。产品主要应用于数据链路采集子系统、5G 前传子系统、DCI传输系统、接入型 OTN、超长距传输子系统等场景。
该技术针对超长距离的特殊性及系统指标的必要性,采超强编码纠错技 自主 用带外 EFEC编码纠错,提升系统 OSNR 容限 10dB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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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 研发 右,延长无中继传输距离达 40km 以上,是超长距光传输子系统的核心技术之一。
该技术通过对发送端光信号加载特定调制信号的方法,提高非线性阈值,抑制 SBS效应,可显著提高系统发送受激布里渊散射自主
24 端光功率,单波发送光功率最高达到 22dBm 以上,延
抑制技术研发
长无中继传输距离 25km 以上,是超长距光传输子系统的核心技术之一。
该技术通过对光模块发端光谱优化处理、对系统进行非
对称色散及非对称合解波优化设计等,使得系统性能和长距离5G前传传 自主 各波长传纤损耗、色散代价自动配对优化,提高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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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技术研发的色散容限、光功率容限和非线性容限。该技术可大大增加 BBU站点的覆盖范围,降低 5G建设成本,是长距离 5G前传子系统的核心技术之一。
该技术基于光电混合集成、高阶算法、阵列放大等核心
高速率波分传输自主技术,创新开发出低成本、高速率、大容量波分传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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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研发 统,覆盖 C Band和 O Band 波段,可实现对相干传输技术的部分兼容和替代。
该技术基于光纤传输可用光谱,包括 O、C、S、E、C、L波段,采用光电混合集成、全波段阵列式半导体放大、全波段分组集成自主
27分组集成等核心技术,创造性提出全波段分组集成光传
技术研发输系统,可实现 240波,单波 25~200G波分,80~120km距离,可广泛应用于城域网、DCI系统。
该技术在一个光放大模块内,通过共享泵浦方式,实现分光放大器集成自主了8、16及更多路数的同时光放大。该技术能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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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研发 10~20dB增益,主要应用于 C Band的 40G、100G光传输系统的分光放大。
该技术通过光放大器、分光器、智能控制器件配合设计,数据链路光放大自主
29 对现网 O Band 100G光信号进行分光、放大、复制、关
器技术研发断,以便于后端设备进行分析处理及其安全保护,具备
15技术
序号核心技术名称技术先进性来源
噪声指数低、增益平坦、饱和输出功率高等技术特点。
该技术主要应用于 O Band的 40G、100G数据链路采集子系统。
该技术采用超窄线宽脉冲光源作为探测光源,具有主动波长温度调谐控制和频率可调制的特点,能够实现极窄分布式光纤传感自主
30线宽和高功率输出。采用该技术的光纤传感系统,探测
技术研发
精度及准确度处于行业领先水平,主要用于实现地埋光缆防外破监控、光缆路由标定、光缆识别等功能。
该技术从信号的幅值角度出发,基于直方图统计方法,小信号分辨率特自主提取短时主冲击强度分辨特征,最终实现信号的精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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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提取技术研发分析,能够提高信号识别准确率,减少误报率。该技术主要应用于超长距光传输子系统。
该技术是公司基于产品特点,结合自身技术能力,针对性自主开发的全套生产制造和测试平台。该技术包含生自动化生产测试产信息流管理、部分生产测试设备制造、主要设备共享、自主
32 平台的设计制造 自动化硬件框架建设、自动化软件平台开发以及 OXC
研发技术(光交叉连接)等特殊专用设备的开发,实现了制造信息化、流程化、模块化、自动化,提升了设备利用率,提高了生产效率,保证了产品质量。
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获得236项知识产权,其中发明专利37项、实用新型专利121项、外观设计专利5项;累计取得软件著作权54项、商标19项。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年新增累计数量项目
申请数(个)获得数(个)申请数(个)获得数(个)发明专利638337实用新型专利2012148121外观设计专利0055软件著作权775454其他013719
16本年新增累计数量
项目
申请数(个)获得数(个)申请数(个)获得数(个)合计3323327236
(三)研发投入
2024年度,公司研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103533816.0682691707.9725.20
资本化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合计103533816.0682691707.9725.20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12.3110.10增加2.21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465794222.14元,募集资金余额688567526.96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2022年至2023年累
项目2024年金额合计计金额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094353980.82-1094353980.82
加:未置换的自有资金
964826.71-964826.71
支付的 IPO发行费用
减:直接投入募集项目
86585086.0890909836.06177494922.14
资金
加:利息收入3700825.861053821.354754647.21
172022年至2023年累
项目2024年金额合计计金额
加:已收到的现金管理
37132342.5817157189.6854289532.26
收益
减:手续费支出534.903.00537.90
减:补充流动资金269000000.0019300000.00288300000.00
募集资金余额780566354.99688567526.96688567526.96
其中:尚未到期的现金
-80000000.0080000000.00管理产品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780566354.99608567526.96608567526.96
2、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62533886.67元,募集资金余额158601420.98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项目2023年金额2024年金额合计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17149951.88-217149951.88
减: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金额-5410799.755410799.75
减:直接投入募集项目资金2949317.1154173769.8157123086.92
加:利息收入1868245.261886099.213754344.47
加:已收到的现金管理收益-927500.00927500.00
减:手续费支出362.583410.713773.29
减:汇兑损益110619.64582095.77692715.41
募集资金余额215957897.81158601420.98158601420.98
其中: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215957897.81158601420.98158601420.98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182024年12月31日
开户行账号账户类别余额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710188000480824募集资金专户381161028.54
无锡新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08450100100223958募集资金专户159271495.10
无锡新吴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无锡
84050078801700000694募集资金专户4419419.00
新区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8010122001189731募集资金专户63715584.32
无锡分行
合计--608567526.96
2、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24年12月31日
开户行账号账户类别余额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10632901040021169募集资金专户151016259.82
公司无锡扬名支行
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100000301062974
募集资金专户5312562.22
限公司拉察达分行(注1)
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
1113013627募集资金专户0.00
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支行
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 NRA1113013643
募集资金专户0.00
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支行(人民币币种)
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 NRA1119013602
募集资金专户0.00
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支行(美元币种)
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100000301207865
募集资金专户2270405.47
限公司拉察达分行(人民币币种)
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 NRA1113013848
募集资金专户0.00
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支行(人民币币种)
NRA1119014013
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美元币种)募集资金专户2193.47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支行(注2)
合计--158601420.98
注1: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拉察达分行100000301062974账户余额美元
739046.55元,按2024年12月31日汇率折算人民币金额5312562.22元;
注 2: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支行 NRA1119014013(美元币种)账
19户余额美元305.14元,按2024年12月31日汇率折算人民币金额2193.47元。
公司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无锡泰可领科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29689686股,占公司股本的24.56%,为公司控股股东。桂桑、渠建平、张劭合计持有公司31806475股,占公司股本的26.31%,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1、直接持股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姓名公司职务/亲属关系直接持股数量直接持股比例
桂桑董事长8447890.70%
渠建平董事、总经理6360000.53%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
张劭6360000.53%务总监
周建华董事、副总经理5509700.46%
除上述情形外,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202、间接持股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公司职务/亲属关间接持股数间接持股比姓名间接持股主体系量例无锡泰可领科实业投资合伙企
桂桑董事长1871052915.48%业(有限合伙)无锡泰可领科实业投资合伙企
渠建平董事、总经理69312955.73%业(有限合伙)
董事、董事会秘无锡泰可领科实业投资合伙企
张劭书、副总经理、财40478623.35%业(有限合伙)务总监无锡市德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李现勤董事、副总经理(有限合伙)和无锡市德耀企业4551120.38%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市德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陈英监事会主席(有限合伙)和无锡市德耀企业540750.04%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市德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金云峰监事(有限合伙)和无锡市德朗企业3525180.29%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间接持股数量=持有投资企业的股权比例*投资企业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公司股本总额;间接持股比例=间接持股数量/公司股本总额。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或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不存在按照《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或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十二、其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保荐机构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上
21市公司审计报告、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以下无正文)22(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王胜杨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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