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5证券简称:德科立公告编号:2026-041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
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钱明颖女士(以下简称“出让方”或“转让方”)保证向无锡市德科立光
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科立”或“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160.28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1592375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出让方钱明颖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沈良先生持股比例由8.71%减少至7.71%,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一、转让方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截至2026年7月3日,转让方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情况
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占总股本比例
1钱明颖131075748.23%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钱明颖女士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超过1%,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二)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钱明颖女士与沈良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沈良先生未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三)本次转让具体情况序实际转让转让后持股数量(拟转让数量实际转让数股东姓名持股比例数量占总持股比股)(股)量(股)号股本比例例
1钱明颖131075748.23%159237515923751.00%7.23%
合计131075748.23%159237515923751.00%7.23%
(四)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钱明颖
本次转让后,钱明颖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8.23%减少至7.23%。
出让方钱明颖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沈良先生持股比例由8.71%减少至7.71%,权益比例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1.基本信息名称钱明颖钱明颖基本信息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权益变动时间2026年7月9日名称沈良沈良基本信息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
权益变动时间/
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股东名减持股数减持比变动方式变动日期权益种类称(股)例
询价转让2026年7月9日人民币普通股15923751.00%钱明颖
合计--15923751.00%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
情况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本次转让后持有情况股东名股份性质占总股占总股本
称数量(股)数量(股)本比例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131075748.23%115151997.23%钱明颖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31075748.23%115151997.23%
合计持有股份7552200.47%7552200.47%沈良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552200.47%7552200.47%
合计持有股份138627948.71%122704197.71%合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38627948.71%122704197.71%三、受让方情况
(一)受让情况序实际受让数占总股限售期受让方名称投资者类型号量(股)本比例(月)无锡金筹投资管理有限私募基金管理
13000000.19%6个月
公司人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2223750.14%6个月
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2200000.14%6个月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2200000.14%6个月
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公司2000000.13%6个月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6证券公司1500000.09%6个月
公司
7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1000000.06%6个月
合格境外机构
8 UBS AG 80000 0.05% 6个月
投资者北京暖逸欣私募基金管私募基金管理
9400000.03%6个月
理有限公司人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私募基金管理
10300000.02%6个月
有限公司人北京骏远资产管理有限私募基金管理
11300000.02%6个月
公司人
注:因四舍五入,实际受让数量“占总股本比例”加总可能存在尾差。(二)本次询价过程转让方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组织券商”)综合考虑转让
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6年7月3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德科立股票交易均价的70%(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227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管理公司50家、证券公司39家、保险公司19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15家、
私募基金管理人102家、期货公司2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6年7月6日7:15至9:15,组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合计17份,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按要求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17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11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160.28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
159.2375万股。
(四)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不适用
(五)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不适用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
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
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询价转让和配售(2025年3月修订)》等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特此公告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