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
波动情况的说明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成都锐成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成芯微”)100%股权及纳能微电子(成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能微”)45.64%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锐成芯微与纳能微均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的规定,现就相关期间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经自查后说明如下:
公司股票于2025年3月28日开市起停牌,2025年2月27日、2025年3月27日分别为本次交易首次公告前第21个交易日、第1个交易日,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连续20个交易日内股票价格波动情况,以及该期间大盘及行业指数波动情况如下:
停牌前第21个交易日停牌前第1个交易日项目涨跌幅
(2025年2月27日)(2025年3月27日)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元/股)21.0523.7512.83%
上证综指(000001.SH) 3388.06 3373.75 -0.42%
集成电路指数(884953.WI) 6365.60 5922.66 -6.96%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的涨跌幅13.25%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的涨跌幅19.78%综上,在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中规定的相关标准。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1(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波动情况的说明》之盖章页)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9日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