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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通科技: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上海证券交易所 06-26 00:00 查看全文

债券简称:道通转债债券代码:118013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年度)发行人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高新北六道

36号彩虹科技大楼二层)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2025年6月重要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通科技”、“发行人”或“公司”)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2目录

重要声明··········································································2

目录················································································3

第一节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概况············································4

第二节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11

第三节发行人2024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12

第四节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14

第五节本次可转债本息偿付情况··········································20

第六节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21

第七节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22

第八节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23

第九节本次可转债的信用评级情况·······································24

第十节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26

第十一节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

人采取的应对措施····························································27

第十二节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

况·················································································28

第十三节其他事项····························································29

3第一节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Autel Intelligent Technology Corp. Ltd.二、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5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1280.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28000.00万元。

三、本次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等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二)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128000万元(含128000万元),发行数量128.00万手(1280.00万张)。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2年7月8日至

2028年7月7日。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

4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七)转股期限

5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2 年 7 月 14 日,T+4 日)

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1月14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年7月7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34.73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

6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

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

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九)转股价格向下修正调整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2、修正程序

7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相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Q: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数量;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十一)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15.0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8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十二)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

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9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

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十三)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现有 A 股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四)评级情况

公司聘请中证鹏元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信用评级,根据中证鹏元出具的《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1】第 Z【1280】号 02),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信用等级为 AA。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上市后,在债券存续期内,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对本次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评级,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定期跟踪评级在债券存续期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十五)信用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十六)担保事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10第二节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中信证券作为本次可转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期内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和《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中信证券采取的核查措施主要包括:

1、查阅发行人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

2、收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银行对账单等工作底稿;

3、不定期查阅发行人重大事项的会议资料;

4、必要情形下,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

5、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

11第三节发行人2024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经营情况

长期以来,公司以 AI 为核心驱动力,紧密围绕“智能化”战略布局业务生态,不断推动 AI技术与业务的深度融合。

2024 年,道通科技“全面 AI”,加速推动 AI 技术与业务场景和组织变革深度融合,进一步巩固数字维修的全球领导者地位,致力于成为智慧能源领域的全球领军企业以及空地一体集群智慧解决方案的全球领导者,努力成为 AI 行业大模型商业化应用的龙头企业。

2024年,在数字维修业务领域,公司持续巩固全球领先地位,构建了公司

稳健增长的第一发展曲线;同时,紧抓海外新能源充电行业发展契机,将数智能源业务打造成为高速增长的第二发展曲线。面对生成式 AI 的历史机遇,公司依托产品技术积累、自研行业大模型与 AI 平台,以及丰富的应用场景和客户资源,积极培育空地一体集群智慧解决方案业务,打造公司第三发展曲线。这三条曲线相互支撑、协同共进,为公司长远发展筑牢根基,助力公司在全球科技竞争中紧跟潮流、快速发展,从而推动公司营收与利润的持续快速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32亿元,同比增长20.95%;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41亿元,同比增长257.59%。

二、发行人财务状况

根据发行人2022年、2023年及2024年年度报告,其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主要会计数据2024年2023年2022年营业收入393225.64325115.22226555.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64092.5217923.3310203.33

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54077.4436682.8810119.53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74751.7543405.64-38296.41

净额

12主要会计数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355779.40321550.77304602.99

资产

总资产630759.05557684.86523354.52

13第四节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52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80.00万张,发行价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共计募集资金128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533.18万元(其中,不含税承销费为1446.40万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为86.78万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126466.8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66.2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6187.3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55号)。

二、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当期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26187.37

项目投入 B1 90821.7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B2 -

利息收入净额 B3 1165.69

项目投入 C1 7438.39

本期发生额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C2 121.59

利息收入净额 C3 269.11

14项目序号金额

项目投入 D1=B1+C1 90821.7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D2=B2+C2 121.59

利息收入净额 D3=B3+C3 1434.80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29240.49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9240.49

差异 G=E-F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存放2022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2024年12月31日余额备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55919523810409291934778.42募集资金专户

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3080122000399565470048.19募集资金专户

深圳龙华支行中信银行深圳市民中心

8110301012200629953100.76募集资金专户

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559768752100180募集资金专户

深圳南山科创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559768765100080募集资金专户

深圳南山科创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55919523810611-2024年注销

深圳分行

中国银行深圳西丽支行753675908916-2024年注销

合计292404927.37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三、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核查情况

受托管理人认真审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道通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1361号),并通过查阅2024年度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抽查大额支出的凭证等

15材料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了核查。

受托管理人认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意见:道通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道通科技公司募集资金

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6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26187.3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559.98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无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8381.6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截至期末项目累计投入项目达可行是否截至期末本年是否承诺截至期末承截至期末累金额与承到预定性是已变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资总本年度投投入进度度实达到投资诺投入金额计投入金额诺投入金可使用否发

更项诺投资总额额入金额(%)(4)现的预计

项目(1)(2)额的差额状态日生重

目=(2)/(1)效益效益

(3)=(2)-期大变

(1)化道通科技研发中心建设暨新一代

-2025年不适不适

智能否90000.0090000.0090000.007438.3962072.7268.97否

27927.2812月用用

维修及新能源综合解决方案研发

17项目

补充不适不适

流动否38000.0036187.37[注]36187.37121.5936308.96121.59100.34不适用否用用资金

-

合计128000.00126187.37126187.377559.9898381.68

27805.68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公司于2022年9月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中的

49592.97万元置换先期投入道通科技研发中心建设暨新一代智能维修及新能源综合解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决方案研发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943396.23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无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要求的投资产品,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要求的投资产品,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购买投资产品。

18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29240.49万元,形成原因系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项目投入尚未完成。

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2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已完成,节余资金(利息收入)121.59万元已转出至公司基本户/普通户,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注: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与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系发行费用。

19第五节本次可转债本息偿付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计息起始日为2022年7月8日。

发行人已于2024年7月8日支付自2023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7日期间的利息。本次付息为“道通转债”第二年付息,票面利率为0.50%(含税),即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可转债兑息金额为0.50元人民币(含税)。

20第六节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2022年7月8日。发行人于2024年7月1日公告《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付息的公告》,并于2024年7月8日支付“道通转债”2023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7日期间的利息,未出现延迟支付利息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未出现兑付兑息违约的情况,偿债意愿正常。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2023年和2024年,发行人主要偿债能力指标统计表如下:

指标(合并口径)2024年12月31日/2024年2023年12月31日/2023年流动比率3.183.75

速动比率2.312.61

资产负债率(%)45.7443.38

从短期偿债指标来看,2023年末及2024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

3.75、3.18,速动比率分别为2.61、2.31,短期偿债能力较好。

从长期偿债指标来看,2023年末及2024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43.38%、45.74%,资产负债率处于较低水平。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生产经营及财务指标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偿债能力正常。

21第七节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一、增信机制及变动情况本次可转债无增信措施。

二、偿债保障措施变动情况

2024年度,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2024年度,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执行各项偿债保障措施。

22第八节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发行人未出现需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23第九节本次可转债的信用评级情况2021年10月28日,公司聘请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为公司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信用评级,根据中证鹏元出具的《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1】第 Z【1280】号 02),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

2022年9月7日,评级机构中证鹏元在对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进行综

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对公司及2022年公司发行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跟踪分析和评估,并于2022年9月7日出具了《2022年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2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2】跟踪第【1396】号01),评级结果如下:此次跟踪评级维持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同时维持“道通转债”信用等级为 AA。

2023年6月19日,评级机构中证鹏元在对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进行综

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对公司及2022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跟踪分析和评估,并于2023年6月19日出具了《2022年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3】跟踪第【490】号01),评级结果如下:此次跟踪评级维持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同时维持“道通转债”信用等级为AA。

2024年6月20日,评级机构中证鹏元在对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进行综

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对公司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跟踪分析和评估,并于2024年6月20日出具了《2022年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4】跟踪第【158】号01),评级结果如下:此次跟踪评级维持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同时维持“道通转债”信用等级为“AA”。

242025年6月23日,评级机构中证鹏元在对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进行综

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对公司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跟踪分析和评估,并于2025年6月23日出具了《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5】跟踪第【147】号01),评级结果如下:此次跟踪评级维持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同时维持“道通转债”信用等级为“AA”。

作为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可转债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作出独立判断。

25第十节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李雄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原董事会秘书李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本次可转债的相关事务专人由李律先生变更为李雄伟先生。

26第十一节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

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与其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中信证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相关情况,督促发行人按时完成披露义务并按募集说明书约定采取相应措施。

27第十二节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

执行情况

2024年度,发行人不涉及本次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28第十三节其他事项

一、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

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

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元(含税),并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不送红股。

四、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披露《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道通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截至2023年8月14日,公司股价已出现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

29.52元/股)的情形,已触发“道通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件。公司董

事会和管理层综合考虑公司发展、资本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判断,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道通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29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6个月内(即

2023年8月15日起至2024年2月14日)如再次触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4年2月15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道通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道通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公司于2024年3月9日披露《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道通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截至2024年3月8日,公司股价已出现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

29.50元/股)的情形,已触发“道通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件。公司董

事会和管理层综合考虑公司发展、资本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判断,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道通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6个月内(即

2024年3月9日起至2024年9月8日)如再次触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

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

2024年9月9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道通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道通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五、转股价格调整

(一)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道通转债”转股价格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披露《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道通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由于公司本次分红

为差异化分红,每股派送现金股利(D)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股利,即本次差异化分红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截至2024年5月13日,公司总股本为451877086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0981382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440895704股。本30次差异化分红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440895704×0.4)÷451877086≈0.3903元/股。派送现金股利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P1=P0-D=34.71-0.3903=34.32 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综上,本次“道通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34.71元/股调整为34.3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将自2024年5月20日起生效。“道通转债”自2024年5月

10日至2024年5月17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停止转股,自

2024年5月20日(本次权益分派除息日)起恢复转股。

(二)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调整“道通转债”转股价格公司于2024年9月3日披露《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调整“道通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由于公司本次分

红为差异化分红,每股派送现金股利(D)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股利,即本次差异化分红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截至2024年9月3日,公司总股本为451877086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0981382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440895704股。本次差异化分红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440895704×0.4)÷451877086≈0.3903元/股。

派送现金股利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P1=P0-D=34.32-0.3903=33.93 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综上,本次“道通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34.32元/股调整为33.9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将自2024年9月9日起生效。“道通转债”自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6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停止转股,自2024年

9月9日(本次权益分派除息日)起恢复转股。

(三)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道通转债”转股价格公司于2025年5月7日披露《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道通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由于公司本次分红

为差异化分红,每股派送现金股利(D)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

31现金股利,即本次差异化分红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转增股本率(n)指根据

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即本次差异化分红虚拟分派的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截至2025年5月7日,公司总股本为451878674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6359282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445519392股。本次差异化分红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445519392×0.5)÷451878674≈0.4930元;本次差异化分红虚拟分派的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445519392×0.49)÷451878674≈0.4831股;转增股

本、派送现金股利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P1=(P0-D)/(1+n)=(33.93-0.4930)÷(1+0.4831)=22.55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综上,本次“道通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33.93元/股调整为22.5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将自2025年5月14日起生效。“道通转债”自2025年5月

6日至2025年5月13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停止转股,自2025年5月14日(本次权益分派除息日)起恢复转股。

32(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之盖章页)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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