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9证券简称:英集芯公告编号:2026-018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92.6452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二
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
一、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87.3907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42923.8405万股的0.90%。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3)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为9.62元/股。
(4)激励人数:本激励计划授予人数合计145人,为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
(5)本激励计划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归属期归属时间归属比例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归属期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50%日当日止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归属期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50%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6)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7)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5年-2026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满足以下两个目标之一:
1、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第一个归属期
2、以2024年电池管理芯片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电池管理芯片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
公司满足以下两个目标之一:
1、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第二个归属期
2、以2024年电池管理芯片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电池管理芯片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2、上述“电池管理芯片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电池管理芯片营业收入,2024年公司电
池管理芯片营业收入为117210036.13元;
3、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8)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个人考核评价结果为“合格”,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归属其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若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个人考核评价结果为“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2、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5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 5月 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敖静涛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1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5月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39)。4、2025年5月2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5年5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6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调整授予价格及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况
1、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授予价格授予后限制性授予日期(经权益分派调授予数量授予人数股票剩余数量
整后)
2025年5月29日9.53元/股387.3907万股1440万股
(三)本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6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即将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5年5月
29日,因此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为2026年5月29日至2027年5月28日。
2、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办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事宜:
归属条件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合归属条件。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归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属任职期限要求。
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四)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的业绩
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已经
公司满足以下两个目标之一: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1、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营业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第一个归属期收入为160922.87万元,以
2、以2024年电池管理芯片营业收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为基数,2025年电池管理芯片营业收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2.49%;
入增长率不低于15%。
满足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收入;
2、上述“电池管理芯片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电池
管理芯片营业收入,2024年公司电池管理芯片营业收入为117210036.13元;
3、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本次拟归属的139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全部为“合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格”,达成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要求。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个人考核评价结果为“合格”,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归属其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若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个人考核评价结果为“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鉴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共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作废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10万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第一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及139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均符合归属条件。本次归属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不能归属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应的归属手续。
三、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5年5月29日
(二)归属数量:192.6452万股
(三)归属人数:139人
(四)授予价格:9.53元/股(公司2024年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因此授予价格由9.62元/股调整为9.53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已获授予的限可归属数量占已
姓名国籍职务制性股票数量可归属数量(万股)获授予的限制性(万股)股票总量的比例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
人员385.2907192.645250.00%
(139人)
合计385.2907192.645250.00%
注:1、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实际归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除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本次拟归属的
139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2、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
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现阶段已履行的批准与授权程序、调整事由、调整方法及结果,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归属现阶段已履行的批准与授权程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归属将于2026年5月
29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本次归属的其他条件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现
阶段已履行的批准与授权程序、作废的原因、人数及股数,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关于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相关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上网公告文件(一)《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