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5年度,我们作为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现就2025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曹岷女士、独立董事杨万丽女士以
及独立董事胡鸿高先生组成,由会计专业人士曹岷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并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外部会计师和公司相关部门沟通,不仅按照监管机构和公司的要求按时参加各种会议,研究和审议各项议案,而且凭借丰富的行业从业经验及专业知识,在监督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五次会议,主要审议事项包括公司定期报告及其摘要、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任审计机构、内审工作报告等议案。会议审议并通过的议案如下:
序号召开日期会议届次会议内容
2025年4月第二届董事会审1.《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2日计委员会第九次2.《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1会议3.《关于<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6《.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7.《关于<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25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
2025年4月1.《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计委员会第十次
28日2.《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
1.《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
第二届董事会审
2025年8月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计委员会第十一
22日3.《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次会议
4.《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的议案》
5.《关于<2025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
2025年101.《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4计委员会第十二
月28日2.《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次会议1.《关于2026年度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第二届董事会审金管理的议案》
2025年125计委员会第十三2.《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月19日次会议议案》
3.《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就审议的每一项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各位委员均仔细审阅了相关资料,向公司有关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就相关事项的情况进行判断,保障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每项议案均以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的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情况
(一)审核与评估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和2025年第三季度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的事项,公司财务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积极督促和指导相关内控部门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执行各项工作,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及建议。经与相关部门沟通并审阅内部审计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未发现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存在重大问题情况。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审计全过程中充分履行监督职责;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具体详见《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四、总体评价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
3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
会的责任和义务。
2026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将继续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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