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12证券简称:澳华内镜公告编号:2026-016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瓶北路351号澳华内镜总部大厦1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74
普通股股东人数7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6433132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6433132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48.6747比例(%)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8.6747
(%)
注:1、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13466525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为1000221股,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账户中的股份数为1499250股。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及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所持有的股份均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2、本公告中比例若出现尾差,为四舍五入导致。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顾小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施晓江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5798065490.128163506329.8717420.0002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票比例票数票数
(%)(%)数(%)
普通股5798069690.128263506329.871800.0000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票比例票数票数
(%)(%)数(%)普通股5797397690.117763573529.882300.0000
4、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票比例票数票数
(%)(%)数(%)
普通股5798019690.127463511329.872600.0000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票比例票数票数
(%)(%)数(%)
普通股2188277677.4868635785222.513200.0000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票比例票数票数
(%)(%)数(%)
普通股5798069690.128263506329.871800.0000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股东分段情况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持股5%以上普
36090700100.000000.000000.0000
通股股东
持股1%-5%普通
1321993676.2639411450523.736100.0000
股股东
持股1%以下普
866334079.4350224284720.565000.0000
通股股东其中:市值50万
以下普通股股15304386.36832415513.631700.0000东市值50万以上
851029779.3205221869220.679500.0000
普通股股东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票比例序号票数票数
(%)(%)数(%)《关于公司<2025
3年度利润分配方1994219075.8271635735224.172900.0000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5年度董事薪酬方1994169075.8252635785224.174800.0000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
62026年度审计1994891075.8526635063224.147400.0000机构的议案》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听取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2、本次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3、议案3、5、6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4、议案5,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夏青、赵伯晓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