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会议须知................................................2
二、会议议程................................................4
三、会议议案................................................6
议案一: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6
议案二: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7
议案三: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8
议案四:关于《2025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9
议案五: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10
议案六: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11
议案七: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2
议案八: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13
议案九: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14
议案十:关于《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15
议案十一:关于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的议案..........................16
四、议案附件...............................................18
附件一: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18
附件二: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1
附件三: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4
附件四:2025年财务预算报告......................................26
1一、会议须知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以及《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
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
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
2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
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
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请现场出席的股东按要求逐项填写,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多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
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2025年5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7)。
3二、会议议程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30日10时
2.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田林路889号科技绿洲四期8号楼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辰
5.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5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四)主持人宣读会议须知,选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五)逐项审议各项议案,并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5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5.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7.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9.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10.关于《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1.关于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的议案;
12.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针对大会审议议案,股东发言和提问
(七)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律师宣读见证意见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5三、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恪尽职守,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贯彻落实股东大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认真研究部署公司重大生产经营事项和发展战略,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经营目标,保证了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2024年度公司经营情况以及董事会工作情况,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本议案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一:《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6议案二: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列席董事会会议和出席股东大会,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根据2024年度公司经营情况以及监事会工作情况,监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本议案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二:《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7议案三: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本议案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三:《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8议案四:关于《2025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结合2025年行业机遇和公司业务经营计划,公司编制了《2025年财务预算报告》,详见本议案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四:《2025年财务预算报告》
9议案五: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2738925.2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17532481.5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
截至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作出日,公司总股本为40184.1572万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53.6872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60195705.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60195705.00元;本年度以
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0038564.14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80234269.1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20.43%。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
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1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10议案六: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11议案七: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服务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12议案八: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要求,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定2024年度董事薪酬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的津贴为9.6万元整(含税)/年;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
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不领取薪酬。
本议案涉及董事会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现直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13议案九: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要求,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2024年度监事薪酬如下: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不领取薪酬。
本议案涉及监事会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现直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14议案十:关于《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明确股东回报规划,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增强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15议案十一:关于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有效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及不超过8亿元(含8亿元)的中期票据,并根据市场情况以及自身资金需求状况在注册额度内择机分期发行。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发行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批复,根
据公司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发行品种、发行期数、债务期限、
发行利率、募集资金用途、担保具体安排、信用评级等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申报和发行有关的事项;
(二)选择并聘任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洽谈、签署、修订、执行、完成发行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的合同、协议和其他相关文件;
(三)负责制作、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有关
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等,并办理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的相关申报、注册、发行和信息披露等手续;
(四)如监管部门、交易场所等主管机构对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的发行政
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16新审议或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市场条件变化情况,
对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五)办理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相关的其他事宜;
(六)上述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17四、议案附件
附件一: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紧紧围绕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目标,按照全年重点工作计划,有序推进公司各项工作,推动公司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现将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96814.79万元,较上年同比增加108.87%;实
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9273.8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9141.88万元。其中智能手机收入329115.5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9.05%,占主营收入的比例为55.15%;智慧安防行业收入215005.8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64%,占主营收入的比例为36.03%;汽车电子收入52693.3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9.09%,占主营收入的比例为8.83%。具体参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二、董事会会议决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2024年度,公司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的各项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科学决策。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四次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1、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4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8(4)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9)关于《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11)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12)关于《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3)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4)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5)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16)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5)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6)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7)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9)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0)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4、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预计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2)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19(3)关于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5)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6)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三、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两次股东大会:
1、2024年6月1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2024年9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认
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组织实施股东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从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从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出发,恪尽职守,切实有效地履行董事会职责,以技术研发为基础,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同时加强组织建设,推进精细化管理,推动公司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20附件二: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利益。监事通过出席监事会、列席股东大会等形式,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了四次监事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6)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4、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预计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21(2)关于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二、监事会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审核公司财务报告,监督、检查关联交易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
主要工作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况2024年,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审议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时能够勤勉尽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未
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收购、出售资产行为;未发现公司有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
司资产流失的情形。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三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诚信义务。
2、公司财务状况
2024年,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
监督和认真细致的核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
监事会认为:2024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并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将持续根据监管要求、相关规定及自身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合理防范各类经营风险,不断提升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水平,以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4、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22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按期进行预留部分的授予、首
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股份的归属等,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5年,公司监事会各位成员将以更加有效、严谨的工作履行监督职责,督
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依法、合规经营,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利益。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23附件三: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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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2024年度财务状况指标
1、资产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783038.34万元,较期初增长27.41%;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418885.21万元,较期初增长11.97%。
2、经营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96814.79万元,较上年同比增加108.8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9273.8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9141.88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98元,实现了大幅上升。
主要影响因素:
报告期内,在智能手机领域,公司与多家客户的合作全面加深、产品满足更多的应用需求,公司应用于高阶旗舰手机主摄、广角、长焦和前摄镜头的数颗高阶5000万像素产品、应用于普通智能手机主摄的5000万像素高性价比产品出货量
均同比大幅上升,同时公司与多家客户的合作全面加深、产品满足更多的应用需求,市场占有率持续提升,带动公司智能手机领域营业收入显著增长;在智慧安防领域,公司新推出的迭代产品具备更优异的性能和竞争力,产品销量有较大的上升,销售收入增加较为显著;在汽车电子领域,公司应用于智能驾驶(包括环视、周视和前视)和舱内等多款产品出货量亦同比大幅上升。故公司随着收入规模大幅增长,盈利能力得到有效改善,净利润率显著提升。
二、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情况公司2024年财务审计工作已经完成,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
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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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25附件四:2025年财务预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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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财务预算报告
一、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2025年度市场营销以及生产经营计划,以经审计的
2024年度的经营业绩为基础,按照合并报表口径,编制了2025年财务预算。
二、预算编制基本假设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
2、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3、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市场行情、主要产品和原料的市场价格和供求关系无
异常变化;
4、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涉及的信贷利率、税收政策无重大改变;
5、无其他不可抗拒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三、2025年主要预算指标
在2024年的基础上,结合2025年度的总体经营规划,公司力争通过经营管理团队的努力,实现营业收入稳定增长。
四、确保预算完成的主要措施
1、落实年度财务预算,设定经营目标并力争完成。一方面加大市场开拓力度,
扩大市场占有率,促进公司业务规模增长;另一方面以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为考核激励导向,提升公司员工工作热情,为完成公司经营目标提供保障。
2、持续推动 CMOS图像传感器技术研发投入,提升公司生产效率并降低产
品生产成本,以期提升产品质量与市场竞争力。
3、优化整合内部资源配置,持续加大企业信息化系统建设,提升企业信息化
管理水平,提升公司管理整体效率。
264、完善成本控制与预算管理。推行全员成本节约意识,做好预算目标分解,
细分到部门并监督预算目标执行,以实现财务指标达成。
五、特别说明
上述财务预算指标仅作为公司2025年经营计划,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的盈利的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投资者对此应当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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