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13证券简称:思特威公告编号:2026-020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202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1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相关
规定作出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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