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15证券简称:瑞晟智能公告编号:2025-018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圆峰北路215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
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7
普通股股东人数1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3269936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3269936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62.8205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62.8205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袁峰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3265936899.8776399970.122400.0000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3265936899.8776399970.122400.0000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3265936899.8776399970.122400.0000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3265936899.8776399970.122400.0000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3265864899.8754407170.124600.0000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3265936899.8776399970.122400.0000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130719596.2381510973.761900.0000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3264826899.8437510970.156300.0000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3265936899.8776399970.122400.0000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3264826899.8437510970.156300.0000
1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3265936899.8776399970.122400.0000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股东分段情况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持股5%以上普
29606609100.000000.000000.0000
通股股东
持股1%-5%普
3035748100.000000.000000.0000
通股股东
持股1%以下普
1629128.57664071771.423400.0000
通股股东
其中:市值50
万以下普通股1629174.0803570025.919700.0000股东市值50万以
00.000035017100.000000.0000
上普通股股东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同意反对弃权案议案名称比例
序票数比例(%)票数票数比例(%)
(%)号关于公司
2024年度
利润分配及
5305203998.6834407171.316600.0000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
7130719596.2381510973.761900.0000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
8304165998.3478510971.652200.0000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
9305275998.7067399971.293300.0000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
10304165998.3478510971.652200.0000
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
11司章程》并305275998.7067399971.293300.0000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0、议案11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
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5、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7涉及关联交易,股东袁峰、宁波瑞合晟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袁作琳回避表决。
4、本决议除特别说明外所有股份比例保留4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
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小数进位方式原因造成。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澍律师、陈朵权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现行《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