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18证券简称:江苏北人公告编号:2026-020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6年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管理。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查询期间为2025年8月25日至2026年2月24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二)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14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前述14名核查对象均不属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其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发生在知悉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之前,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完全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行情及市场公开信
息的判断而作出的独立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本次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核查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激励计划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保密制度的要求,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内幕信息的内部员工及中介机构及时予以登记,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经核查,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共有14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前述
14名核查对象的交易行为发生在知悉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之前,其交易行为系完
全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行情及市场公开信息的判断而作出的独立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本次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