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18证券简称:江苏北人公告编号:2025-026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6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淞北路 18 号一楼 VIP1 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61
普通股股东人数6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3268140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3268140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28.058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28.0587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2126387股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及网络方式进行投票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振友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韦莉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的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3248517599.39961952340.597410000.0031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3261119999.7852692100.211810000.0031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3261119999.7852692100.211810000.0031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3261019999.7821692100.211820000.0061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3259585399.7382845560.258710000.0031
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3261119999.7852692100.211810000.0031
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3248519999.39961952100.597310000.0031
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3264253299.8810378770.115910000.0031
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3248519999.39961952100.597310000.0031
1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3261119999.7852692100.211810000.0031
1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3252969999.53581502100.459615000.0046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议案名称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1《关于取消监事632496.990719522.994010000.0153会并修订<公司67534章程>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翁思雪、王姝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