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安庆市同安产业招商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一)上市公司
名称: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会通股份
股票代码:68821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姓名:安庆市同安产业招商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安庆市宜秀区文苑路188号筑梦新区1号楼6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6年1月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
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会通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会通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8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9
第七节备查文件..............................................10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1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会通股份、公司、上市公司指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同安基金指安庆市同安产业招商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安庆市同安产业招商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本次权益变动指
减持公司股份至比例低于5%之行为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本报告书指书(安庆市同安产业招商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元指人民币元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15《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号》指
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庆市同安产业招商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注册地安庆市宜秀区文苑路188号筑梦新区1号楼6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安庆市海源同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33201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800MA2N0YMY2Y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成立日期2016年9月30日经营期限2016年9月30日至2028年10月18日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经营范围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安庆市海源同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庆市合伙人名称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通讯方式安庆市宜秀区文苑路188号筑梦新区1号楼6楼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其他国家或者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地区的居留权执行事务合伙人储节义男中国合肥市无委派代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履行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5年11月25日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了《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
上市公司股东安庆市同安产业招商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12/16至2026/3/15)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549.60万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截止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9888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188%,合计持股比例降至4.99996%。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情况及自身资金需求,决定是否增加或减少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前,安庆市同安产业招商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94686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6184%。2025年12月16日至2026年1月8日,同安基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19888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188%。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变动方式变动日期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
集中竞价交2025/12/16-
2026/1/819888900.36188易方式
同安基金
合计——19888900.3618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同安基金294686905.36184%274798004.99996%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除本次报告披露的股票减持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起前6个月内未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使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亦不存在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第七节备查文件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3、本报告书文本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原件。
二、备查地点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庆市同安产业招商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6年1月9日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上市公司名称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安徽省合肥市股票简称会通股份股票代码688219安庆市宜秀区文苑路信息披露义务人名安庆市同安产业招商投资基信息披露义务人188号筑梦新区1号称金(有限合伙)注册地楼6楼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增加□减少?有□无?有无一致行动人量变化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注)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信息披露义务人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是□否?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权益变动方式(可间接方式转让□多选)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A股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29468690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5.36184%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A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变动后持股数量:274798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变动后持股比例:4.99996%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数量:减少1988890股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减少0.36188%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时间:2025/12/16-2026/1/8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方式:集中竞价时间及方式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是□否□不适用?金来源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信息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情况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
否拟于未来12个月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内继续增持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
是□否?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本页无正文,为《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安庆市同安产业招商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庆市同安产业招商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6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