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19证券简称:会通股份公告编号:2025-076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年产30万吨高性能复合材料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56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83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8300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053.8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946.18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22〕70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具体如下:单位:万元拟使用募累计投入募尚未投入使用的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集资金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金额年产30万吨高性
11106166000031640.9429441.28
能复合材料项目
2补充流动资金230002300023004.290
合计1336168300054645.2329441.28
注:1、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未经审计。
2、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中包含利息1082.22万元。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中包含利息4.29万元。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及情况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年产30万吨高性能复合材料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7年12月31日。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稳步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始终保持审慎使用的原则,结合宏观市场环境和自身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认真规划募集资金在项目上的使用,避免盲目扩大生产规模造成资源浪费。
在生产制造方面,公司始终坚持精益管理的战略目标,强化生产制造环节的精益管理,通过优化生产工艺,深度挖掘现有产线的潜能,进一步提高已有产线的产能利用率,保障客户需求的同时,确保每一份投入都能产生实效,实现“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截至目前,“年产30万吨高性能复合材料项目”已建成年产能约24万吨,已达到规划产能的80%,产能利用率超过80%。后期伴随着精益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公司现有产能将进一步提升。
在市场需求方面,家电、汽车行业处于持续放量增长阶段,此外,随着光伏、储能、消费电子、低空经济等新市场对改性材料提出了更高的需求,公司下游市场“以塑代钢”的发展趋势日趋明显,改性材料应用仍有较大的市场空间。后续公司将持续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并根据下游市场及客户需求的变化,对产品和技术研发进行持续迭代更新,满足下游市场对改性材料日益增长的需求。结合对该募投项目的生产建设规划,公司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2027年12月31日,公司将继续稳步推进项目后续建设,并根据规定及时披露项目进展。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和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
审慎决定,仅涉及相关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公司后续将进一步统筹推进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促使募投项目尽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五、本次事项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公司已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七次会
议、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系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具体实施情况
及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实施主体等,也未取消原募投项目和实施新项目,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明确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的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内容及投资总额等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