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在工作中谨慎、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5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耿强:男,197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南京大学教授、南京大学商学院人口研究所所长。曾任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省沿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扬州市现代
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2024年11月至今任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4月至今任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1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依法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最大限度发挥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优势,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独立、客观地行使权力。
2025年度,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参加董事会情况会情况独立董事姓名亲自出委托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股东大应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席次数次数亲自参加会议会次数耿强8800否4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
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我在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以及提名委员会任委员,并在提名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
2025年度,共召开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独董专门会议,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审查了内
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紧密联系,通过审阅审计计划、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2025年度,时刻关注公司相关动态,通过交流、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沟通
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提出规范性的独立意见和建议。
同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我们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对关
联方四川多瑞药业有限公司借款展期两项应披露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审议
并发表同意意见。其中,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方借款展期为历史存量事项延续,相关安排兼顾战略协同与公司权益保护,并在补充协议中明确了违约保障条款,决策程序合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期间,年审会计师向公司与审计委员会提交了
《2025年度审计计划》,对审计范围、重要节点、核心审计要点及人员安排等事项进行了汇报;年审工作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多次沟通,对
32025年度审计整体情况、审定财务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及总体审计
结论等进行了深入交流,过程中督促公司与会计师严格遵循监管规定,确保审计工作质量与按期完成;在与年审会计师充分沟通、综合评估各方因素并秉持审慎
合规原则的基础上,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个别客户收入确认予以从严评估并进行相应调减,旨在更审慎、客观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实际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财务报表修正及业绩预告暨业绩快报更正相关议案,并进一步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年度,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评价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公司未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公司未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5年度,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及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查,认
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5年度,对公司制定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对被激励对象实施
4授予等相关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并进行了审查,确认激励计划制定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规定,考核管理办法契合公司实际,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条件均已成就、决策程序合规,相关事项的实施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激励核心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5年度,公司未制定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
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经营、管理、风控、财务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我将继续恪守独立董事勤勉、审慎、独立的履职准则,严格按照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履行职责,加强与公司董高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围绕公司发展战略与核心经营工作建言献策、履行监督,推动公司规范运作与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述职人:耿强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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