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就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王素梅女士、耿强先生、陈远帆女士
3名董事会成员组成,其中王素梅女士、耿强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
具备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王素梅女士担任。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均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担任,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且主任委员为会计专业人士。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治理体系改革要求,完成了新治理架构设置及配套制度的修订和完善。根据《公司法》及相关监管新规,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将原监事会监督职责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法承接,明确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责与权限,并同步废止相关配套制度,实现治理结构平稳过渡。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积极履行专业委员会的职责。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时间通过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1、《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2025年4月18日
2025年第一次会议2、《关于提议启动选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工作》
1、《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3《、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5年4月27日
2025年第二次会议4、《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7、《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8、《关于对拟选聘的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价情况》9、《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1、《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12、《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3、《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内审工作报告>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8月27日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5年第三次会议
3、《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5年第二季度内审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5年10月29日
2025年第四次会议2、《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内审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与公司年审会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认真听取并讨论了中审众环提出的年报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持续跟进工作进度,与年审会计师就关键审计事项、财务数据及收入调整事项充分沟通,审议公司财务报表、年度报告、内控评价报告及年度业绩预告(快报)修正等事项,全程监督审计工作规范推进。经过审慎评估,我们认为中审众环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履行责任义务,报告期内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相关审计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季度财务会计报表、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了认真审议,并重点关注是否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是否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等关键事项。经审议,全体委员对相关财务报告议案一致同意并表决通过,一致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我们听取了管理层对公司内控实施情况的汇报和审计机构对公司执行内控制度情况的汇报,及时对公司内控建设工作给予监督和指导。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均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经审议,全体委员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相关议案一致同意并表决通过,一致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五)协调外部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我们注重与外部审计机构及时、深入沟通,在外部审计工作开展的不同阶段,就有关事项向外部审计机构做出提示,听取外部审计机构的汇报。
督促外部审计机构勤勉尽责,按计划履行各项审计程序。同时,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要求管理层及内部审计部门全力配合外部审计机构,确保外部审计工作质量,按既定进度完成外部审计工作任务。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我们能够忠实而勤勉地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对年
度内所审议事项进行认真分析与判断并作出合理决策,有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治理和稳健发展。
2026年,我们将继续发挥专家职能及监督作用,密切关注公司定期报告、外
部审计、内部审计等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
(以下无正文)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