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22证券简称:成都先导公告编号:2025-019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05月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双流区慧谷东一路 8号天府国际生物城 C2栋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二楼大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25
普通股股东人数12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18044285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18044285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45.1738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45.1738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 JIN LI(李进)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耿世伟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18020417699.86771355370.07511031390.0572
2、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17990840799.70381555370.08623789080.2100
3、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17990840799.70381555370.08623789080.2100
4、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17990840799.70381555370.08623789080.2100
5、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17992360699.71221403380.07783789080.2100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17990648899.70281574560.08733789080.2100
7、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17989143999.69441725050.09563789080.2100
8、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17989002099.69361735050.09623793270.2102
9、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17988521999.69101735050.09623841280.2129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
序号票数票数票数比例(%)
(%)(%)
5关于审议公司137096.349514030.986637892.6638
2024年度利润49163808
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续聘公司136896.229215741.107037892.6638
2025年度财务77985608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审议公司136796.113417351.219837932.6668
2025年度董事13300527
薪酬方案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1、议案1至议案9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上述第5、6、8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君合(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媛媛钟晓依云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君合(成都)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