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22证券简称:成都先导公告编号:2026-001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的股东深圳市钧天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钧天”)
有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1)减持方式:减持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2)减持价格: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次减持股东的持股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深圳钧天持有公司股份100677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1%。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深圳钧天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
10067751股,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2.51%,自减持计划发布之
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4月21日)实施。
深圳钧天已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符合《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规定。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深圳钧天投资期限在48个月以上但不满60个月,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经过主管机构审批,任意连
1续3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任意
连续3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深圳市钧天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5%以下股东持股数量10067751股
持股比例2.51%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前取得:10067751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持有数量(股)持有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深圳市钧天投资企业100677512.51%深圳钧天、钧天创业投(有限合伙)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钧天投资”)均由深圳市九野钧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
钧天创业投资有限公00%深圳钧天、钧天投资均司由深圳市九野钧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
合计100677512.51%—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区间前期减持计划股东名称减持比例减持期间
(股)(元/股)披露日期
2深圳市钧天21753520.54%2025/3/6~16.00-17.602025年3月3投资企业(有2025/4/3日限合伙)
深圳市钧天18594130.46%2025/8/28~24.01-30.052025年8月5投资企业(有2025/11/3日限合伙)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深圳市钧天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10067751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2.51%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0067751股量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0067751股减持期间2026年1月22日~2026年4月21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前取得拟减持原因自身财务需求及安排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否
(二)相关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根据《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上述拟减持对象深圳钧天所作承诺如下: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及上市”)后,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可根据需要减持其所持发行人的股票。
本企业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本企业自锁定期满之日起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1)减持数量和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但若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每年减持股3份数量不超过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所持发行人股份数量的50%(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该等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2)减持价格: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的100%(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3)减持期限:本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深圳钧天作为与一致行动人钧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发行人5%以上
股份的股东,就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锁定事宜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持有的该部分股份;(2)本企业在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期间,将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向公司申报本企业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本企业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一切直接实际损失、损害和开支。”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是√否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深圳钧天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是√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深圳钧天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综合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
4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性经营等产生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股东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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