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2024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独立董事裘益政先生、贾锐先生及董事李仙德先生,由并由具有会计专业背景和丰富经验的独立董事裘益政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均认真出席会议,积极开展相关议案的讨论分析,最终形成会议决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会议时间会议审议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审议《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计委员会20242024-04-19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
年第一次会议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
审议《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委员会20242024-04-29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年第二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审审议《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计委员会2024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2024-08-29年第三次会议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计委员会20242024-10-18案》。
年第四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审2024-10-30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计委员会2024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年第五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审
审议《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计委员会20242024-12-10
《关于2025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年第六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外部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
在审计工作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审计成员始终保持了形式
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恪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2、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要求其严格把控审计工作的整体质量,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3、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期间勤勉尽责,认可其专业能力与经验,在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各委员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所载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适用准则变动及国家最新法规要求除外)、
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三)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关注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各位委员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确认计划的可行性,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促进了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四)评估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评估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及有效性,落实内部控制制度规范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运行的各项工作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我们在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财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
持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六)关注公司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并听取了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意见,认为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调整依据充分,理由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对公司其他重大事项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督促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外汇衍生品交易、期货套期保值、计提资产减值等重大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未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运作不规范等情形。
四、总体评价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工作规则》等
有关规定,忠实、勤勉、谨慎地履行了职责。2025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监督和决策支持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