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23证券简称:晶科能源公告编号:2025-083
债券代码:118034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离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能源”或“公司”)董事会于近日
收到非独立董事舒懿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舒懿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舒懿女士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表决,同意选举刘华女士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是否存在是否继续在上具体职原定任期离任未履行完姓名离任职务离任时间市公司及其控务(如到期日原因毕的公开股子公司任职适用)承诺
董事、战略与可2025年112026年12个人舒懿持续发展委员会
月17日月25否/否日原因委员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舒懿女士本次辞任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舒懿女士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舒懿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舒懿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刘华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华女士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刘华女士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刘华女士简历》
刘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
2013-2019年,任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集团人力资源总经理、供应链管理
部总监;2020-2021年,任立邦投资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副总裁;2021年至今,任公司首席人力资源官;2025年11月17日起,任晶科能源职工董事。
截至目前,刘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