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目录
关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1-9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邮编1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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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6)第 332A011213号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能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要求编制2025年度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晶科能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晶科能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2025年度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晶科能源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抽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晶科能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晶科能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本鉴证报告仅供晶科能源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27号),公司由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
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
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00元,共计募集资金100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23000.0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977000.00万元,已由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
用4714.8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72285.17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验[2022]28号《验资报告》验证。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83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2700.0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997300.00万元,已由牵头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和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489.1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96810.87万元。
1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验[2023]160号
《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972285.17
项目投入 B1 953075.68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6716.03
销户转出 B3 1633.63
项目投入 C1 20354.95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75.42
销户转出 C3
项目投入 D1=B1+C1 973430.63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6791.45
销户转出 D3=B3+C3 1633.63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4012.36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4012.36
差异 G=E-F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996810.87
项目投入 B1 817239.28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6736.79
项目投入 C1 39870.35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641.84
项目投入 D1=B1+C1 857109.63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7378.63
2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47079.87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33428.94
差异 G=E-F 113650.93
注:差异系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2025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25年10月
30日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存储余额备注
兴业银行上海闵行支行216110100100472215142.96兴业银行嘉兴海宁支行358610100100350673已于2025年8月11日注销
招商银行上海花木支行57390117251080840123482.64
合计40123625.60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存储余额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海宁支行3305016361270988877789658246.05
573901172510933已于2025年6月9日招商银行上海金桥支行
注销
兴业银行嘉兴海宁支行35861010010038029131071543.06
3中信银行上海青浦支行81102010129015829044162032.64
中国建设银行上饶市分行360501830152000021217156556.95
兴业银行上海闵行支行216110100100700265707659.82
兴业银行上海闵行支行2161101001007001432042657.43
中国建设银行上饶市分行36050183016100002373170007678.87
中国建设银行海宁支行3305016361270915606623873468.24
兴业银行西宁分行6320101001005822865609554.61
合计334289397.6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附件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为了符合当地政府对区域产业的土地长远规划,同时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与研发需要,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空间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了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年产7.5GW高效电池和5GW高效电池组件建设项目”的部分实施地点由浙江省海宁市袁花镇变更为浙江省海宁市尖山新区;将“海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浙江省海宁市袁花镇变更为浙江省海宁市尖山新区,实施主体由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变更为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
公司仅变更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不存在其他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实施方式。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中海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旨在增强公司的研发能力,不涉及新增产能,不单独核算效益。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4超募资金-永久补
否不适用111680.00111680.0011168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充流动资金
合计—600000.00973201.03973201.0320354.95973430.63229.60————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无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2022年2月1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11472.00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97.80万元。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85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无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无2022年2月1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11168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募投项目均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无
[注1]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合计973201.03万元,超过募集资金净额915.86万元,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注2]截至期末未投入金额主要为项目未支付的尾款等,将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节点陆续支付
7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2023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民币252084.62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93.40万元。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5117号)。
2025年8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36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无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募投项目均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为项目未支付的尾款等,将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节点陆续支付。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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