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23证券简称:晶科能源公告编号:2026-061
债券代码:118034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新审议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本次重新审议的关联交易为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下属子公司与关联人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科技”)下属
子公司于2023年签署或重新审议的有关协议,涉及公司下属厂区内的2个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及3个节能改造项目。
*本次重新审议的关联交易,主要基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要而发生,按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客观、合理、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关联交易概述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与关联人晶科科技签署了《2023年度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2023年度框架协议》”),在公司下属厂区内投建3个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及4个节能改造项目。前述事项已经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3年6月14日召开的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4月 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及2023年6月14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重新审议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晶科能源(滁州)有限公司向晶科科技全资子公司来安县晶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出租屋顶并购电,重新审议关联交易协议前后交易金额及协议约定未发生变化。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 4月 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新审议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收到晶科科技出具的《关于下属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公司对外出售的告知函》。为推进轻资产战略需要,晶科科技决定将下属4家工商业分布式电站项目公司100%的股权整合后对外转让,涉及公司下属厂区的7个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6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收到晶科科技出具的《关于下属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公司对外出售的告知函》。为推进轻资产战略需要,晶科科技决定将楚雄市晶航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整合后对外转让,涉及公司下属厂区的1个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10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晶科科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十五)之规定,晶科科技下属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3年的,应当每3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现需对公司上述协议重新进行审议。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人介绍
1、公司名称: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注册资本:3557885540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1年7月28日
5、营业期限:2011年7月28日至无固定期限
6、住所:江西省上饶市横峰县岑阳镇国道西路63号
7、法定代表人:李仙德
8、实际控制人:李仙德、陈康平、李仙华
9、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6年6月30日,晶科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晶科科技22.92%股权。
(二)关联关系说明晶科科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十五)之规定,晶科科技及其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重新审议关联交易协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人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晶科科技总资产人民币417.76亿元,净资产人民币162.56亿元;2025年1-12月,晶科科技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9.00亿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3.36亿元。(以上数据经审计)截至2026年3月31日,晶科科技总资产人民币418.42亿元,净资产人民币161.22亿元;2026年1-3月,晶科科技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5.83亿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28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购电交易-电价折扣抵扣屋顶租赁费模式:公司将自有或合法拥有使用权的
建筑物屋顶供晶科科技下属分布式电站项目公司建设、运营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所发电量优先出售给公司使用,富余电能接入公共电网或项目所在区域的配电网。相关收益归晶科科技所有。晶科科技以当地电网同时段(尖峰谷)工业电价为基准电价向公司售电并给予公司一定的电价折扣。
节能改造项目:公司委托晶科科技对公司指定生产线的供热系统进行综合节能改造。节能改造项目投运前的相关费用、以及服务期内的维护费用由晶科科技承担;在服务期内,晶科科技以项目所在地同时段供能热价为基础、按一定的服务费率向公司收取综合节能改造业务服务费,以实现对节能改造带来的节能收益的分享。服务期满后,相关节能设施归公司所有,且晶科科技不再分享节能收益。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互利、合理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政策符合市场惯例,与关联人和其他非关联客户的此类交易定价政策基本一致,定价合理、公允。协议内容签订后,有利于公司降低能源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购电交易-电价折扣抵扣屋顶租赁费模式甲方(公司下属乙方(晶科科折项目简称协议主要内容子公司)技项目公司)扣
新倍增 8GW组件 1、项目方案:乙方租用甲方自晶科能源(上 上饶晶益光伏 24MW工商业光伏电 有或合法拥有使用权的厂房建筑 9折饶)有限公司发电有限公司站物屋顶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电站所发电能优先供甲方使来安县晶科光晶科能源(滁 滁州 10MW工商业光 用,多余电量并入公共电网或由 8.5伏电力有限公
州)有限公司伏电站乙方自行安排。电能的相关收益折司(包括电费收入、政府补贴、碳减排收益、绿证收益等)由乙方享有。
2、项目运营期限:自项目建成
并网发电后25年。
3、电费的计算:甲方用电的电
费计费标准:按项目当地电网同时段(尖峰平谷)工业电价的一定折扣计算。
4、租赁费用:甲乙双方确认,
乙方已给予甲方电价折扣,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项目场地的租
金、使用费或其他费用。
(二)节能改造项目甲方(公乙方(晶司下属子科科技项项目简称协议主要内容公司)目公司)
晶科能源晶科慧能1、项目方案:乙方通过热能回收系统进行改造节能改造,降鄱阳节能改(鄱阳)技术服务低能耗,减少甲方能源支出。
造项目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2、项目投资:本项目的全部投资由乙方负责,乙方向甲方提供四川晶科的投资全部为实物及相关技术服务。
能源有限无无
公司3、项目运营期限:节能效益的分享期限共计5年,从项目验收报告签署之日开始计算。
晶科能源4、服务费的计算:节能效益分享期间共减少能源费用支出即节(金昌)无无
有限公司能收益,乙方分享到节能收益是按照约定的技术服务费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五、重新审议关联交易协议前后情况对比
本次公司重新审议的关联交易,主要涉及购电与节能改造服务费,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业务。具体如下:
1、购电交易-电价折扣抵扣屋顶租赁费模式
单位:人民币万元截至
2026年
交原预计6月30现预计变关联甲方(公司乙方(晶科易折运营期日累计运营期化交易下属子公科技项目公项目简称类扣购电总购电金购电总原内容司)司)别金额额(未金额因经审
计)上饶新倍增
屋顶 晶科能源 上饶晶益光 8GW组件 9
采 分布 (上饶)有 伏发电有限 24MW 39340 400 20000 [注]工商 折购式电限公司公司业光伏电站商站的
晶科能源 来安县晶科 滁州 10MW
品购电8.5(滁州)有光伏电力有工商业光伏16250117210000[注]交易折限公司限公司电站
合计55590157230000[注]:由于行业整体竞争加剧,产能利用率承压,导致对电力的需求阶段性波动,故对运营期的关联交易金额相应进行调整。
2、节能改造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截至2026年交关联甲方(公乙方(晶6月30日累现预计运易原预计运营变化交易司下属子科科技项项目简称计关联交易营期总金类期总金额原因内容公司)目公司)金额(未经额别
审计)晶科能源晶科慧能鄱阳节能改(鄱阳)技术服务19643171500[注1]造项目节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采改造晶科能源购金昌节能改项目(金昌)无1082-不适用商造项目服务有限公司终止品
费四川晶科[注2]乐山节能改
能源有限无688-不适用造项目公司合计37343171500
[注1]:由于行业整体竞争加剧,产能利用率承压,导致对节能改造的需求阶段性波动,故对运营期的关联交易金额相应进行调整。
[注2]:在考虑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的实际需要,并结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与最新市场情况变化后,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该项目拟不再实施,双方拟签署终止协议。双方均不涉及违约责任。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重新审议关联交易协议,为公司充分利用厂区屋顶资源,满足日常生产运营的需求,以及提高能源集约化利用为目的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遵循公允性原则,并参考同区域市场平均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重大依赖。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重新审议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涉及公司购电业务与节能改造项目服务费,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业务,该协议签订后有利于公司降低能源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允、互利、合理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及规范运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关于重新审议关联交易协议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审议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李仙德先生、李仙华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