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25证券简称:亚信安全公告编号:2026-040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2月22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
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
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致同所2025年度业务收入268431.7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6438.4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763.18万元。2025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03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40156.48万元;2025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71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审计收费
4296.16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25年末职业风险基金2126.98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20
次、自律监管措施14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84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21
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洋,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1998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姗姗,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杨华,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姓名处理处罚日期处理处罚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未就研发费用资本化取得
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未内蒙古
1杨华2025.7.23警示函就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
证监局
的测算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人民币310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
民币60万元(不含税)。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等确定2026年度的财务审计费用并与其签署相关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六次专门会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及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态度认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了职责。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致同所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特此公告。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