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25证券简称:亚信安全公告编号:2026-031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算力集群服务框架协议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亚信科技控
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信科技”)拟与公司关联方宁夏西云算力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云算力”)签订《算力集群服务框架协议》,亚信科技向西云算力采购算力集群服务,协议金额上限为3000万元(人民币,下同),协议有效期1年。
*西云算力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为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五次专
门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本采购事项尚处于投资建设阶段,鉴于当前市场竞争加剧,若下游行业客户预算收缩、私有化模型落地需求不及预期,相关项目订单拓展、投资回报周期均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公司控股子公司亚信科技拟与公司关联方西云算力签订《算力集群服务框架协议》,其关联交易类别为接受关联方提供算力集群服务,提供的服务总费用累计上限不得超过3000万元,协议有效期1年。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止(含本次),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者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已达到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但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6年6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算力集群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人及其他交易方的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说明西云算力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为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宁夏西云算力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40500MA75WBLU8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48396.01万元成立日期2016年1月5日法定代表人庄宁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关村科技产业园中卫云中注册地址
心A座306室
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经营范围:计算机系
统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经营范围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
图文设计制作;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对外承包工程;会议及展览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宁夏诚贝创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股48.2870%,北京华岳信股东通科技有限公司持股45.4583%;宁夏云聚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6.1720%;田溯宁持股0.0827%关联关系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否3、主要财务数据
西云算力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总资产94562.67111837.37
净资产34974.0944203.11
项目2025年1-12月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16257.9316364.11
营业利润-9193.11727.00
净利润-9300.04763.90
西云算力与公司之间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
西云算力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其他失信情况。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类别为接受关联方提供算力集群服务,包括高性能 GPU 及存储算力资源,并配套算力集群部署、运维及相关技术服务。
四、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亚信科技就关联交易进行了充分市场调研,通过多方询价、横向比价,并结合市场公开报价、行业公允报价以及独立第三方同类交易合同价格进行综合核验,上述关联交易价格与独立第三方同类交易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具有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交易双方
用户方(甲方):亚信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服务方(乙方):宁夏西云算力科技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及金额
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算力集群服务,提供的服务总费用累计上限不得超过
3000万元。
3、服务有效期
自双方签署之日起1年。4、知识产权服务方在为用户方提供服务期间所提供的服务器有关的技术资料、统计数据
及进行技术改进的方法和成果,其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服务方所有;未经服务方事先书面同意,用户方不得私自将其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除本协议之外的目的。
用户方在使用服务方服务期间产生的数据、模型、程序、信息、技术资料、
统计数据及进行技术改进的方法和成果,其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用户方所有,不因本协议发生转移或形成共有,用户方为了数据安全目的考虑应自行负责数据的备份工作。
服务方不得擅自复制、使用、泄露、转让用户方在使用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数
据、模型、程序等资产,也不得利用前述资产开展任何模型训练、数据分析等活动,除非获得用户方的书面许可且仅用于用户方明确指定的用途。
5、争议解决
就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和履行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依据诚信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用户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以诉讼的方式解决。
除争议部分之外,本协议其他部分应在争议解决期间继续履行。
六、本次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亚信科技现有基础设施难以满足未来业务的综合需求,为提升面向客户的高质量交付能力,提高研发训练效率,拟开展本次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为亚信科技正常经营所需,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定价原则,交易条款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持续经营与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七、本次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6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算力集群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2026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五次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算力集群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交易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2026年6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算力集群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前述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特别风险提示
本采购事项尚处于投资建设阶段,鉴于当前市场竞争加剧,若下游行业客户预算收缩、私有化模型落地需求不及预期,相关项目订单拓展、投资回报周期均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