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25 证券简称:亚信安全 公告编号:2026-054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6年9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
9月3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
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核查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特此公告。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