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28证券简称:开普云公告编号:2026-030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23号量子银座7层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66
普通股股东人数6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3989163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3989163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59.5981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59.5981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6755076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616443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6934317股。(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1、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召集与主持情况: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汪敏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董事会秘书马文婧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3985783399.9152288030.072250000.0126
2、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3985663399.9122288030.072262000.0156
3、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3985783399.9152288030.072250000.0126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更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3985783399.9152288030.072250000.0126
5、议案名称:《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218533398.1803288031.2940117000.5257
6、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3985783399.9152288030.072250000.0126
7、议案名称:《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3985783399.9152288030.072250000.01268、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3985663399.9122288030.072262000.0156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议案名称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3关于2025年度211298.424728801.342250000.2331
利润分配预案0333的议案
4关于公司董事211298.424728801.342250000.2331
更换的议案0333
5关于董事2025210598.112428801.342211700.5454年度薪酬情况33330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211098.368728801.342262000.2891
会授权董事会8333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的议案8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所持有
有效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会的议案3、4、5、8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议案5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汪敏、严妍、海南政通计算机科技有限
公司、北京卿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谢道铕、崔啸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