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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睿数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7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88229证券简称:博睿数据公告编号:2024-015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5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亲自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侯健康召集并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侯健康主持,全体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作为公司的监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在2023年度认真履行了对公司经营运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监督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全年度的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一致同意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防止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复发的通知》和《关于强化持续监管,防止资金占用问题反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通过对资金收支计划、执行情况及相关方面的检查与核查,截止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使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

《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一致同意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的议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同意该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向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预计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双方业务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18)。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

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的《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对本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在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过程中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它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相关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总体得到持续有效运行。同时,公司还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实施情况进行了独立审计。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全体监事审阅了《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结果: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3票回避。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一致同意并通过《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本次持股计划有效实施的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变更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处置办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后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摘要》相

关内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持股计划的情形。本次调整系以推进本次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为目的而作出的,有利于本次持股计划的有效落实。本次调整涉及的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关于修订<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处置办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后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相关内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持股计划的情形。本次调整系以推进本次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为目的而作出的,有利于本次持股计划的有效落实。本次调整涉及的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关于变更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处置办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规范了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因本次监事会部分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故提请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4-

025)。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

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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