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29证券简称:博睿数据公告编号:2025-029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5年8月25日在公司9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5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亲自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孟曦东先生、董事冯云彪先生、独立董事白玉芳女士、独立董事秦松疆先生,因公务原因未现场出席会议,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秘书孟曦东先生通讯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李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李凯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事务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水平,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公司法》及《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2025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8月 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职权边界,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总经理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为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业务特点与管理实践,重新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内部控制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贯彻实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及新修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要求。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自行动方案发布以来,公司积极推进落实相关工作,公司对行动方案半年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编制了《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5-03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已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就拟实施“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事宜进行
了讨论并表决,会议同意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披露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关联董事程捷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为了规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披露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关联董事程捷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
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7、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
8、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等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
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总经理办公会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开展情况授权董事会办公室或其他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关联董事程捷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提请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 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