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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睿数据: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航)

上海证券交易所 04-28 00:00 查看全文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航)

本人作为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睿数据”)的

独立董事,在2025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履职期间忠实勤勉、恪尽职守,认真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职责,独立自主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航,197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6年2月至

2022年5月,任博睿数据独立董事;2016年5月至今,任北京乐橙时代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经理;2016年8月至2021年8月,任上海翻翻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月至今,任深圳励石诺世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人;2018年3月至今,任上海云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9月至今,任智慧航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

5月至2025年6月,任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6月至今,任

鑫宸(天津)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24年3月至今,任北京金羽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25年5月至今,任博睿数据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特说明如下: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除担任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外,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独立性的关系。因此,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2025年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会2次,董事会7次,上述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本人认为,2025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重大事项的相关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2025年,除回避表决情况,本人对公司董事会所有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独立董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会情况事姓名本年应参亲自以通讯方是否连续两应出席出席股委托出缺席加董事会出席式参加次次未亲自参股东会东会的席次数次数次数次数数加会议的次数次数刘航77500否2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任职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5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1次,无缺席的情况发生。除回避表决情况,本人对公司专门委员会所有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能够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在决策过程中,本人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有效发挥了独立董事和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治理、重大决策中的作用,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任职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内部审计的实施情况,对内审部门提交的工作总结

及执行效果进行了审阅,确保内审工作的独立性与有效性。同时,本人与会计师事务进行了充分沟通,切实保障了外部审计工作的质量与客观公正性。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2025年任职期内,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等渠道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了解中小投资者关注的事项。在工作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股东。持续关注和参与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对于需董事会或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基于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内容等情况自2025年5月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后,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股东

会等会议,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任职期间,为尽快熟悉公司经营情况,本人利用其他工作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与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沟通交流,深入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此外,2025年任职期内,本人受邀前往深圳参加公司“BonreeONE 2025秋季版产品发布会”,对公司核心产品体系及业务发展情况进行了进一步了解。在履职过程中,本人持续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的规范性以及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积极采纳本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为本人勤勉履职提供了充分支持、创造了良好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任职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任职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任职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任职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24日、

2025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均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人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

券从业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期间,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及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

因此,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本人对财务总监候选人王辉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其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任职资格的规定,同意聘任王辉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和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完成

了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本人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

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符合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薪酬考核、发放

及决策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5日、2025年9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人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阅,认为上述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规、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不涉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审慎、认真的审议相关事项并发表意见,切实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和积极有效的配合支持,保证了本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为本人独立履行职责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对此本人深表感谢。

2026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忠实、勤勉为原则,切

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加强与公司董事和管理层的沟通和协作,做好各项议案的审议工作,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为公司规范治理和可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刘航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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