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30证券简称:芯导科技公告编号:2025-012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园盛夏路
565 弄 54 号(D幢)11 层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80
普通股股东人数8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8850129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8850129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75.2562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75.2562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欧新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兰芳云女士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比例(%)
(%)
普通股8845311399.9455141860.0160340000.0385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8844666799.9382141860.0160404460.0458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8844506799.9364157860.0178404460.0458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8844666799.9382141860.0160404460.0458
5、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8844506799.9364157860.0178404460.0458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8844167199.9326253300.0286342980.0388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8844307199.9342237300.0268344980.0390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8845383399.9463197380.0223277280.0314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8843843399.9289337380.0381291280.0330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同意反对弃权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比例序票数票数
(%)(%票数)(%)号5《关于续聘公司24506781.3368157865.23934044613.4239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5年24167180.2096253308.40693429811.3835董事薪酬的议案》8《关于公司未来三25383384.2462197386.5509277289.2029
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9《关于公司2024年23843379.13503373811.1975291289.667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5、议案6、议案8、议案9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律师:何晓恬、许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