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30证券简称:芯导科技公告编号:2026-030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召集人已在会议上对本次紧急会议作出说明。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欧新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盛锋、李晖、黄松、王青松合计
持有的上海吉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瞬科技”)100%的股权以及盛锋、
李晖、黄松、王青松、瞬雷优才(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
上海瞬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瞬雷科技”)17.15%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本次交易方案,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本次购买资产的成功实施为前提,但本次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募集配套资金最终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购买资产的实施。现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资本市场状况等因素,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调整本次交易方案,调整内容为取消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部分,除前述调整外,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交易方案不变。
表决结果:7名同意,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确认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5号》的
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方案调整属于取消募集配套资金。因此,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
表决结果:7名同意,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鉴于本次交易取消募集配套资金,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修订稿)》及其摘要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及更新。
表决结果:7名同意,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修订稿)》及其摘要。特此公告。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