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31证券简称:隆达股份公告编号:2025-014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6人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94人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289人
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最近一年(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0家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
上年度(2023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
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
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荆跃飞,201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5年4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费洁,201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5年6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6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路春霞,200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和挂牌公司审计,2017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2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处理处罚处理处实施单序号姓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日期罚类型位对在苏州奥德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申报项目深圳证中存在的未对报告期内部分资金券交易
2024年9自律监拆借、内部控制缺陷予以充分关
1荆跃飞所上市
月13日管措施注并审慎核查、未对部分会计处审核中
理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心形予以充分关注等问题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
复杂程度,以及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协调确定。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7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2025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一)审计委员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