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3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实际为其提供的
是否在前期预 本次担保是否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不含计额度内 有反担保本次担保金额)
SINGDA
SUPERALLOY(MALAYSIA) 10000万元 12000万元 是 否
SDN.BHD.*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22000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7.97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SINGDA SUPERALLOY(MALAYSIA)SDN. BHD.(以下简称 “新达马来西亚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新达马来西亚向中信银行申请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无需提供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2026 年 5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SINGDA SUPERALLOY(MALAYSIA) SDN.BHD.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 SINGDA SUPERALLOY PTE.LTD.持有其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100%的股权
注册号 202401029723(1575571-W)
成立时间 2024 年 7 月 24 日
03-28JALANPERMAS15/1BANDARBARUJAYA81750
注册地
MASAI JOHOR MALAYSIA
注册资本 250 万林吉特
公司类型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制造、生产、加工、设计、研究和开发、处理、装配、
精炼、制作、转换、进口、出口、交易、购买、销售或
经营范围 以其他方式经营所有类型的高温合金、特种合金、金属
材料和铸件,并提供与此相关的所有类型解决方案;从事一般贸易业务,并办理各类代理业务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项目 2026 年 9 月 30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6年 1-9月(未 /2025年度(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 29150.59 18925.88
负债总额 2483.22 977.57
资产净额 26667.36 17948.31
营业收入 0 2.16
净利润 -451.68 -101.65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达马来西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2、债务人:SINGDA SUPERALLOY(MALAYSIA)SDN. BHD.;
3、保证人: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主债权本金最高额:人民币 10000 万元;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
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担保系为满足新达马来西亚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有利于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的业务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五、董事会意见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合并范围内的
子公司(包含新设子公司)申请 2026年度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数),该额度可在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调剂。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等内容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 2026年度已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正常、持续经营的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稳定,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担保)为 22000 万元,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7.97%,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 5.20%。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情形,亦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10月 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