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
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达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4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93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6171.428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9.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411794296.88元,扣除总发行费用210522712.4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201271584.4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7月15日出具了“中汇验字[2022]
号第6002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子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根据《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1单位:万元
序号具体建设内容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
1新增年产1万吨航空级高温合金的技术改造85546.0685530.00
项目
2新建研发中心项目8470.718470.00
3补充流动资金6000.006000.00
合计100016.77100000.00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以及2024年9月12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模暨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年产1万吨航空级高温合金的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中的变形高温合金原设计产能建设规模由6000吨调整为3000吨。截至
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达到预定可使募投项目名称项目进度号调整前调整后用状态时间新增年产1万吨航空级高温
185530.0065706.8867.83%2027年12月
合金的技术改造项目
2新建研发中心项目8470.008470.0014.49%2027年12月
3补充流动资金6000.006000.00100.00%不适用
合计100000.0080176.88--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项目建设推进而进行资金投入,故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将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
2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投资额度。
(三)投资方式
1、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规定严格控制资金使用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该等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3、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
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
3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该类
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现金管理事项进行
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2、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
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合作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
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
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6、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2026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5(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马军唐慧敏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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