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
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号华联时代大厦 A幢 601 室上年度末合首席合伙人余强116人伙人数量注册会计师694人上年度末执业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员数量289人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业务收入总额101434万元2024年(经审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
计)业务收入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客户家数180家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
2024年上市公司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审计情况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涉及主要行业
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
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
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1年。
(三)执业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荆跃飞,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5年4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6家上市公司审计和挂牌公司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费洁,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5年6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0家上市公司审计和挂牌公司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严海锋,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和挂牌公司审计,2015年8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6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
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经审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4年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总体评价经评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财务报表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如期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