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的陈建忠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全体独立董事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与关联方无锡御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租赁是为了满足企业经营发展需求,本次交易租赁价格是参照第三方出具的《房地产租金咨询报告》,交易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确定,符合公平交易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决议。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建忠、孙宝德、刘林
2025年8月26日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陈建忠
孙宝德
刘林
2025年8月26日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百宝德
陈建忠
孙宝德
刘林
2025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