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36证券简称:春立医疗公告编号:2025-019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境内外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大信”)。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境内外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
2025年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情况等与大信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57
1人,其中合伙人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1次。4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12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21人次。
3.业务信息
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04家(含 H股),平均资产额 146.53亿元,收费总额 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4家。
(二)项目成员情况
1.基本信息
是否从事项目组执业兼职姓名从业经历过证券服成员资质情况务业务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项目合伙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注册会
人、签字何政计报告有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毅昌科无是计师
会计师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签字会计注册会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姜坤无是
师计师有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沃顿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
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安排合伙人李洪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该质量控制注册会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李洪无是
复核人计师质量复核经验,执行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项目质量复核工作。
2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
(三)审计收费情况
2024年度大信的年度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65万元,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情况等与大信协商确定具体报酬。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投入专业技术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投入的工作时间以及市场价格等因素协商定价。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大信具备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胜任公司境内和境外的审计相关工作,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境内外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表
决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聘请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境内外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其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的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情况。我们同意《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境内外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审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
3业务的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
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我们认为本次聘请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审议程序,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境内外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境内外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境内外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境内外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境内外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聘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情况等与大信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特此公告。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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