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春立医疗: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上海证券交易所 05-28 00:00 查看全文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A 股代码:688236 证券简称:春立医疗

H股代码:01858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5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六月

1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会议须知..................................................3

会议议程..................................................5

会议议案..................................................7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7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8

议案三:《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9

议案四:《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10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11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12

议案七:《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 H股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13

议案八:《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14

议案九:《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15

议案十:《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的议案》.......16

议案十一:《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境内外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17

202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18

议案一:《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 H股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18

2025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18

议案一:《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 H股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18

2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及 2025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请全体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自觉遵守: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

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大会

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提前在股东大会签到处进行登记,会议进行中只

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

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提问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露公

司商业秘密及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

3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

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大会表决票清点工作由四人参加,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推选两名股东代表、一名

监事和一名律师组成,负责计票、监票。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理。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

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等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一次 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一次 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0)。

4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及 2025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5年6月26日(星期四)14点00分

(二)会议地点:北京市通州区通州经济开发区南区鑫觅西二路10号

(三)会议召集人: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五)会议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相结合的投票方式

(六)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

自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6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2025年6月26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介

绍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五)宣读并逐项审议下列会议议案:

5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 H 股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十:《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的议案》

议案十一:《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境内外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2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 H 股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 2025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 H 股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提问;

(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和决议;

(十)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相关文件;

(十三)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6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完成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工作。

本议案已经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现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7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24988009.59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35297366.82元。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0.49元现金股利(含税),其中内资股东以人民币支付、H股股东以港币支付,港币汇率以宣布派发股利之日前 7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有关外汇的平均收市价折算。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835685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18752317.40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5.00%。公司已分配中期现金红利31764129.47元,本年度合计现金分红金额为50516446.87元(含税),本年度合计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0.42%。2024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议案已经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现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8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三:《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履行职责给予了大力支持和配合,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非执行董事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独立非执行董事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秉承对全

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与公司管理层之间保持良好沟通,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同时,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意见和建议,为持续提高和完善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发挥积极作用。

本议案已经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现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9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四:《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促进依法运作。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以科学、严谨、审慎、客观的工作态度,积极参与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力保障了公司全年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

本议案已经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10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报告财务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2024年度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实现营业收入805857022.19元,同比下降33.32%。

其中:

(一)医疗器械产品本年实现收入805215899.92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33.31%。

(二)其他业务本年实现收入641122.27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38.32%。

二、实现营业利润130714693.96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7.28%。

三、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4988009.59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5.01%。

四、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4536002.40元,与上年同期

相比下降62.80%。

五、基本每股收益0.33元。

六、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37%。

七、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7.35元。

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99550.93元。

九、截止2024年末,公司资产总计3465734982.98元。

十、截止2024年末,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合计2819902283.28元。

十一、截止2024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18.59%(合并)19.15%(母公司)。

本议案已经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具体财务及经营分析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现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11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公司董事2025年薪酬方案(以下称“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公司董事

二、本方案适用时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三、本方案薪酬发放标准:

1.执行董事薪酬

执行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其业绩考核情况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具体薪酬由董事会审议。

2.非执行董事(包括独立董事)薪酬

非执行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实行固定薪酬,其中非执行董事王鑫、独立董事翁杰及独立董事徐泓为10万元/年(税前),独立董事黄德盛为17.58万元/年(税前)。

本议案已经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12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七:《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 H 股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按照中国、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或任何其他政府或监管机构的所有适用法律、法规、

或规定并根据市场情况和本公司需要,回购不超过于本决议案获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以及相关决议案获类别股东大会分别通过时已发行 H股的 10%,将有利于且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之最佳利益。董事会仅会在回购股份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的情况下,方会作出回购 H股行动。

本议案已经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及 2025 年第一次 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一次 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13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八:《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公司的业绩情况、与公司的服务合同及个人年度的考核确定,不再单独领取监事薪酬。

本议案已经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6月26日

14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九:《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度,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按照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紧紧围绕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目标,以回报股东为宗旨,经过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公司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2024年,全体监事均出席历次会议。监事会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行使职权的情形。

具体详情见附件二。

本议案已经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6月26日

15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意识,健全利润分配制度,进一步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护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6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规划、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状况等因素,制定了《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详情见附件三。

本议案已经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16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一:《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境内外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境内外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情况等与大信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公司拟聘请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经验与能力,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其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的审计服务工作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情况。

本议案已经2025年5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境内外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现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17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2025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 H 股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按照中国、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或任何其他政府或监管机构的所有适用法律、法规、

或规定并根据市场情况和本公司需要,回购不超过于本决议案获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以及相关决议案获类别股东大会分别通过时已发行 H股的 10%,将有利于且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之最佳利益。董事会仅会在回购股份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的情况下,方会作出回购 H股行动。

本议案已经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及 2025 年第一次 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一次 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18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一: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照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紧紧围绕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目标,以回报股东为宗旨,经过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公司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

2024年,全体董事均出席历次会议。董事会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

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行使职权的情形。现将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本年度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4年董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召开董事会会议共计14次,会

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等各项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审议的议案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第五届董

1.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办理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的议案

事会第七2024.1.182.审议及批准《关于须予披露的交易-认购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次会议的公告相关内容》的议案

第五届董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事会第八2024.2.281.审议及批准《关于发布2023年年度业绩快报》的议案次会议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第五届董

1.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办理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的议案

事会第九2024.3.122.审议及批准《关于须予披露的交易-认购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次会议的公告相关内容》的议案

第五届董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事会第十2024.3.281.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次会议2.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9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资料3.审议及批准《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

4.审议及批准《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 H 股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5.审议及批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6.审议及批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9.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10.审议及批准《关于补充确认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11.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12.审议及批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13.审议及批准《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14.审议及批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15.审议及批准《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6.审议及批准《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7.审议及批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8.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9.审议及批准《关于<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董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事会第十2024.4.291.审议及批准《关于发布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第五届董

1.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办理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的议案

事会第十2024.5.212.审议及批准《关于须予披露的交易-认购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二次会议的公告相关内容》的议案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第五届董2.审议及批准《关于续聘2024年度境内外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

事会第十2024.5.27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三次会议3.审议及批准《关于提议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 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 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五届董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事会第十 2024.6.17 1.审议及批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股股份方案》的议四次会议案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第五届董

1.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办理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的议案

事会第十2024.7.162.审议及批准《关于须予披露的交易-认购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的公告五次会议相关内容》的议案

20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议案3.审议及批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

第五届董报告>》的议案

事会第十2024.8.304.审议及批准《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六次会议评估报告》的议案

5.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的议案

6.审议及批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第五届董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事会第十2024.9.201.审议及批准《关于提议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七次会议议案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第五届董

1.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办理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的议案

事会第十2024.10.182.审议及批准《关于须予披露的交易-认购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的公告八次会议相关内容》的议案

第五届董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事会第十2024.10.301.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九次会议

第五届董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事会第二2024.12.251.审议及批准《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十次会议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4年度共召开 1次年度股东大会及 A股(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

1次 H股类别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

果等相关事宜符合相关的规定。董事会严格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进行决策,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逐项落实股东大会决议的内容。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年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10次会议,其中: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提名委

员会召开2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召开5会议,薪酬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对相关工作提出了意见与建议,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4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

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根据自己的专长对董事会的正确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

21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到了积极作用。

(五)信息披露情况

2024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要求,持续细致规范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和投资者。

二、2024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4年面对集采压力,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全员团结一致、迎难而上,以坚定主业

发展战略为基础,以规范运营、防控风险为前提,以深化内部管理为着力点,以经营目标完成为导向,狠抓生产经营管理,克服疫情反复、带量采购以及经济环境等不利因素影响,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05857022.19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24988009.59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35297366.82元。

三、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方向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充分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董事会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进一步发挥战略引领作用,完善董事会决策机制,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前瞻性。从战略高度把控全局,带领公司管理层全面推进战略部署,深耕主业谋创新,加强研发投入,全力推动在研产品的临床研发进程,夯实业务基础,积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以长期投资价值来回馈全体股东。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22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二: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照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紧紧围绕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目标,以回报股东为宗旨,经过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公司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

2024年,全体监事均出席历次会议。监事会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

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行使职权的情形。现将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监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召开监事会会议共计9次,会议

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各项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审议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会第4次会2024.2.28

1.《关于2023年年度业绩快报》的议案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 H股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

5.《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会第5次会2024.3.28

6.《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10.《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1.《关于补充确认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的议案》

23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第五届监事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会第6次会2024.4.29

1.《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会第7次会2024.5.271.《关于续聘2024年度境内外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议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会第8次会2024.6.17

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第五届监事

1.《关于公司办理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的议案;

会第9次会2024.7.162.《关于须予披露的交易-认购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的公告相议关内容》的议案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3.《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会第10次会2024.8.30专项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的议案;

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第五届监事

1.《关于公司办理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的议案;

会第11次会2024.10.182.《关于须予披露的交易-认购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的公告相关议内容》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会第12次会2024.10.30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履行职责的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规章赋予的职权,列席了2024年历次董事会,出席了历次股东大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股东权益和员工权利出发,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和

24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检查,认真核查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财务报告,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均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公司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真实,不存在违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核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募集资金使用有关的信息披露及时、合规,存放与使用情况真实,不存在违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行业特性和经营运作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能够有效覆盖公司各项财务和经营管理活动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经营风险的有效控制,确保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为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提供保障。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等违法违规的情形。

(七)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向其他公司提供担保。

(八)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5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监事会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法律、规章的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保持应有的独立性,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保护股东、公司和员工等各利益相关方的权益。

同时,2025年监事会成员将通过加强对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相关业务和专业技能的学习,积极开展工作交流等方式,增强业务技能,认真履行职责,提高监督水平,为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广大股东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9日

26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三: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意识,健全利润分配制度,进一步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护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6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立医疗”)的规定,并结合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规划、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状况等因素,制定了《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基于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能力、经营模式、发展阶段、投资资金需求、现金流状况、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平衡股东的投资回报和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要,建立科学、稳定、持续的利润分配机制,确保利润分配的合理性及连续性。

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本规划的制定在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及可持续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坚持按照法定顺序分配利润和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的具体分红回报规划

1、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方式分配股利,其中优先以现金分红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在实施现金分红的同时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27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利润分配期间间隔

在符合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3.现金、股票分红具体条件和比例

(1)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且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的1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2)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股

本结构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同时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当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

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A、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B、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C、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D、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上述重大资金支出事项是指以下任一情形:

A、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或购买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 5000 万元;

B、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C、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8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四、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董事会拟定并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

公司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后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为通过。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有权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制定及审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

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的预案,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并经监事会全体监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3、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进行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的审议。如果公司当年度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但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分红预案的,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如股东大会审议发放股票股利或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的,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二个月内完成现金分红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六、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调整机制

(一)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

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调整,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规划,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目前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并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9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公司根据自身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根据外部经营环境发

生重大变化而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发表独立意见。

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事项时,应当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且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附则

1、本规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

2、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3、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30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