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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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8 号北京国际财源中心 A 座 32 层 10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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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现场参加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及 2025年第一次 A股类别股东大会(以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现场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等情况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25年5月 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予以公告。所有议案已在本
1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列明,相关议案内容均已于2025年3月29日、2025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依法披露。
(二)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
于2025年6月26日下午14:00在北京市通州区通州经济开发区南区鑫觅西二路10号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史文玲女士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其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上午9:15-
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三)鉴于拟出席公司 2025年第一次 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 H股持有人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 H股股份数未能达到公司《章程》所规定在 H股类别股东大会(不包括续会)上有表决权 H股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一或以上,公司原定在 2025年 6月 26日下午举行的 2025年第一次 H股类别股东大会推迟至 2025年 7月 7日上午 10:00举行。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情况具体如下:
(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2252484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9360%。其中,A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5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2142577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0603%;H股股东代理人 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109907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57%。
(二)2025年第一次 A股类别股东大会
出席公司 2025年第一次 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53人,代表A股有表决权股份数 214257747股,占公司 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2847%。
2经本所律师查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资格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方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H股股东资格由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协助认证。
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或列席(包括视频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资格合法有效。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核查,本次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就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照《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结果进行清点和统计。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统计结果。
(二)根据对现场会议投票结果所作的清点和统计以及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统计结果,除涉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H股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外,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股)比例(%)
(股)(股)(%)
3普通股22518151599.9703654570.029115010.0007
其中:A股 214190789 95.0909 65457 0.0291 1501 0.0007
H股 10990726 4.8794 0 0.0000 0 0.0000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股)比例(%票数比例)
(股)(股)(%)
普通股22514731599.9551991570.044020010.0009
其中:A股 214156589 95.0757 99157 0.0440 2001 0.0009
H股 10990726 4.8794 0 0.0000 0 0.0000
议案三: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类型票数%%票数比例比例()票数(股)比例()
(股)(股)(%)
普通股22516968299.9650654570.0291133340.0059
其中:A股 214178956 95.0856 65457 0.0291 13334 0.0059
H股 10990726 4.8794 0 0.0000 0 0.0000
议案四: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类型票数%票数比例比例()票数(股)比例(%)
(股)(股)(%)
普通股22517068299.9655644570.0286133340.0059
其中:A股 214179956 95.0861 64457 0.0286 13334 0.0059
H股 10990726 4.8794 0 0.0000 0 0.0000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类型票数%%票数比例比例()票数(股)比例()
(股)(股)(%)
普通股22517068299.9655644570.0286133340.0059
4其中:A股 214179956 95.0861 64457 0.0286 13334 0.0059
H股 10990726 4.8794 0 0.0000 0 0.0000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类型票数%%票数比例比例()票数(股)比例()
(股)(股)(%)
普通股1424973999.4571767900.536010010.0070
其中:A股 3259013 22.7465 76790 0.5360 1001 0.0070
H股 10990726 76.7105 0 0.0000 0 0.0000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回避表决。
议案七: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 H股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票数比例比例(%)票数(股)比例(%)
(股)(股)(%)
普通股22518251599.9707639570.028420010.0009
其中:A股 214191789 95.0913 63957 0.0284 2001 0.0009
H股 10990726 4.8794 0 0.0000 0 0.0000
议案八: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票数比例比例(%)票数(股)比例(%)
(股)(股)(%)
普通股22514898299.9558974900.043320010.0009
其中:A股 214158256 95.0765 97490 0.0433 2001 0.0009
H股 10990726 4.8794 0 0.0000 0 0.0000
议案九: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票数比例比例(%)票数(股)比例(%)
(股)(股)(%)
5普通股22516988299.9651644570.0286141340.0063
其中:A股 214179156 95.0857 64457 0.0286 14134 0.0063
H股 10990726 4.8794 0 0.0000 0 0.0000
议案十: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的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票数比例比例(%)票数(股)比例(%)
(股)(股)(%)
普通股22516231599.9617851570.037810010.0004
其中:A股 214171589 95.0824 85157 0.0378 1001 0.0004
H股 10990726 4.8794 0 0.0000 0 0.0000
议案十一: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境内外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股)比例(%票数比例)
(股)(股)(%)
普通股22518351599.9712639570.028410010.0004
其中:A股 214192789 95.0918 63957 0.0284 1001 0.0004
H股 10990726 4.8794 0 0.0000 0 0.0000
上述议案中,议案七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中,议案二、议案六、议案七、议案八、议案十一为需对中小投资者单
独计票的议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具体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股)比例()
(股)(%)(股)(%)关于公司2024
2年度利润分配1422637299.2940991570.692120010.0140
方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51424973999.4571767900.536010010.0070
6年度董事薪酬
的议案关于授予董事
7 会回购 H 股的 14261572 99.5396 63957 0.4464 2001 0.0140
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8年度监事薪酬1422803999.3056974900.680420010.0140
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境内
11外财务审计机1426257299.5466639570.446410010.0070
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2、2025年第一次 A股类别股东大会
议案: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 H股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股)比例()
(股)(%)(股)(%)关于授予董事会回
1 购 H股的 214191789 99.9692 63957 0.0299 2001 0.0009
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 2025年第一次 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该议案为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具体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序号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股)
(%)(股)(%)(股)(%)
7关于授予董
1 事会回购 H 3270846 98.0233 63957 1.9167 2001 0.0600
股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注:为方便理解起见,上述“比例”中,若经计算保留小数点后4位仍为0的,则统一进一;若经计算保留小数点后4位大于1的,则在此基础上进一。
(三)就涉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H股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5年第一次 H股类别股东大会推迟至 2025年 7月 7日上午 10:00举行,该等议案尚待公司 2025年第一次 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为有效通过。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除涉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H股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外,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议案均获得通过;就涉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H股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尚待公司 2025年第一次 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为有效通过。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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