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湖
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
有关规定,报告期内,我们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恪尽职守,积极勤勉,切实发挥监督指导作用。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黄
亿红、周洁及非独立董事杨丽娜3名成员组成,其中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黄亿红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9次会议,全部议案均通过,具体如下:
序号届次会议日期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
1计委员会20252025年2月7日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议案
年第一次会议
1、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第三届董事会审
5、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计委员会2025年2025年4月14日
6、审计委员会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第二次会议
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7、关于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8、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
1减值损失的议案
10、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1、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12、2024年度及2025年一季度内审工作报
告
13、2025年第二季度内审工作计划
第三届董事会审
3计委员会2025年2025年6月23日关于提议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三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1、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4计委员会2025年2025年7月11日管理的议案
第四次会议2、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
5计委员会2025年2025年8月4日关于提名姚志华为财务总监的议案
第五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审关于选举黄亿红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6计委员会2025年2025年8月7日
召集人的议案
第一次会议
1、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第四届董事会审情况的专项报告
7计委员会2025年2025年8月12日3、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
第二次会议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4、内审部2025年第二季度内审工作报告
5、内审部2025年第三季度内审工作计划
1、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第四届董事会审的议案
8计委员会2025年2025年10月17日3、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第三次会议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4、内审部2025年第三季度内审工作报告
5、内审部2025年第四季度内审工作计划
21、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及担保额
度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审3、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计委员会2025年2025年12月5日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第四次会议要的议案4、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持续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所”)2025年度执业情况进行监督与评估,重点关注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审计计划执行、关键审计事项沟通及审计工作质量。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就审计范围、重点审计领域、审计进度及审计发现等进行多次沟通,全程监督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开展。经审慎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所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对公司审计工作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勤勉、审慎、尽责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指导及监督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检查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召开年报审计沟通会,就相关审计事项进行充分沟通。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有效发挥了内部监督与风险防范作用。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全面审慎审阅,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也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
3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治理进行监督与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法规规定要求指导公司审计部组织开展内控体系建设,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和内控流程的完善给予了指导。公司积极推动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并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断在内控框架下进一步细化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内控流程,努力使内控体系建设取得良好成效,做到有效控制相关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连续、良好的沟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进行协调工作,以顺利完成相关审计工作,提高了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效率。
(六)聘任或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议案》。2025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姚志华为公司财务总监。
因董事会换届事宜,2025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年第四次会议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姚志华为财务总监的议案》。2025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姚志华为财务总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姚志华为公司财务总监。
财务总监的提名、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财务总监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4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尽职尽责
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2026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维护好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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