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38证券简称:和元生物公告编号:2025-054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7月1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国际医学园区紫萍路908弄19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41 普通股股东人数14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24250684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24250684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38.4742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38.4742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潘讴东先生主持,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票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 (%)数(%) 普通股6674750098.178312379561.82085000.0009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6674680098.177312379561.820812000.0019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比例票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 (%)数(%) 普通股6674680098.177312386561.82195000.0008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比例比例 序号名称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13093210496.150312379563.84815000.0016 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23093140496.148112379563.848112000.0038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 3股东3093140496.148112386563.85025000.0017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2、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本次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1、2、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议案1、2、3关联股东潘讴东、王富杰、夏清梅、殷珊、杨兴林、额日贺、潘俊屹、上海讴立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讴创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进行了回避表决,前述关联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共计 174520892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 律师:茅丽婧、赵可沁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7日



